自从林清颂被铁丝划伤了腿,余宙就再没有和她拌过嘴,甚至还为她任劳任怨起来。既没有在打扫卫生的时候故意安排她擦黑板,在她擦不到的时候来嘲笑她问她要不要帮忙,也没有在她面前吃泡泡糖炫耀自己会吹泡泡,问要不要教她。
虽然这一桩桩都是小事,但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在哪儿都适用。这些那些林林总总加起来,余宙就像是变了个人,弄得林清颂怪不适应的。
尤其是他坚持在晚自习之后送她回家这件事儿,林清颂别扭了一个星期,好不容易才习惯一点儿。
她家门口的路灯很亮,楼下有个花坛,花坛边上就是自行车棚,她平时都把车锁在那儿。
“我到家啦,你回去吧。”林清颂转着车钥匙转身对他笑。
余宙点点头:“上楼注意安全。”
“上楼有什么好注意安全的?”林清颂像是听见了什么好笑的事情。
“好歹也是女孩子,危机意识不知道吗?”余宙没下车,他单腿撑在地上,探了身子过去,手在她额头上敲了一下,“前天学校进行的安全知识讲座,我就知道你没听进去,学习心得也没写吧?你这……”
“哎呀,行了行了,我怎么越看你越像我爷爷……对了!”林清颂后退两步,她撩起校服裤,指着自己的小腿,“你瞧,我腿上的伤已经好了,这疤都快掉了,下星期你是不是不用送我了?我家邻居看见你几次,都问我来着,别弄得人家误会,我还得挨个儿解释……”
她揪着书包带,有些不好意思,又不想表现出来。
“有什么好解释的?”余宙干咳两声,“把裤腿放下来吧,大街上随便撩裤子像什么样?”
“你有没有弄错啊,我可就撩到了小腿!余宙同志,你清醒一点,大清早就亡了!”
她的表情实在夸张可爱,余宙看得好笑。
“我知道了,下星期再说,时间不早,你先回去吧。”余宙朝她挥手,“下周见!”
眼见着和这人说不通,林清颂也只能先放弃了。
“那晚安啦。”
“晚安。”
月下灯下,少年目送着眼前的人上楼,她的背影被镀上一层光,马尾晃晃的,叫人恨不得去扯一下。
林清颂开声控灯的方法很中二,要么是高亢的一声歌,要么是偶像剧里的台词,而余宙印象最深的是她有一回在楼道里喊:“上帝说要有光!”
那一声之后,灯亮了三层。
楼层上的声控灯陆续亮起,余宙停了一会儿,等它们全部又暗下去才离开。
离开时,他的嘴角轻轻扬着。
而月似银舟,破开波澜,跟在他的身后。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共感觉”,拥有它的人,能够切身体会到别人的欢欣和痛苦,它的比例不低,每两百个人里就有三个人拥有这种能力。
这样的人,是真的能对别人感同身受。
余宙不记得自己是从哪儿知道的“共感觉”,只是这会儿忽然想了起来。
他在想到这个理论的同时,也想到那天看见林清颂被划伤了腿,却还逞强说没事的样子。
夜风灌进他宽大的校服,扬起他的衣角。
余宙抿了抿唇,回忆起帮林清颂处理伤口时,自己受到的痛感—我不清楚自己是否是那两百分之三,但我能够感觉到你。那是第一次,我看见理论中的描述发生在自己身上,很神奇。
少年骑行在回家的路上,夜空很黑,路灯一盏盏被他抛掷身后。
他弯着嘴角,在回家的路上,又多了一个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