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把小孟导演接回家,就等于接回了一个大麻烦。
这是冰之事先没想到的。她太单纯,思想也很简单,她就是一个刚出道没多久的作家,整天见谁跟谁聊写作,并不知道社会复杂,世事艰难。
小孟导演在“小四川”被人打伤,这事起因她而起,她不能不管不问,一走了之。冰之是个女汉子,这事她得负责到底。就这样一个单纯的想法支撑着她,把一个被裹得像木乃伊似的导演接回家,细心照料,喂水喂饭。她从来没这样照顾过一个人,弟弟病重,她也不在身边,是母亲亲自照料的。
冰之很爱弟弟,可弟弟却早早病逝了。后来“小海军”把自己包装成“弟弟”,千里追踪追到湖南,为的是把这个新“弟弟”献给冰之。
用诗人的话说,“就差在头上扎上一条黄丝带了!”
这件事让冰之很感动,后来他们在一起生活,冰之还常常提到这件事。“于清华,你不是说你是一个礼物吗?礼物有期限吗?”
“有。”
“多少年?”
“三生三世。”
“啊?三生三世?要过那么久?那会不会厌倦啊?”
“不会的。不会的。”
说是“三生三世”,如今却已是天各一方。冰之想,于清华一直没回信,一定是误会她了吧?小孟导演现在正病着,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有几天没给他写信了,病人占据了她大部分时间、空间,她要熬药、煮饭、熬鸡汤,没时间再胡思乱想。
2
冰之没胡思乱想,小孟导演却开始胡思乱想。自从他睁开眼,看到自己正躺在冰之怀里,由冰之一口一口喂他鸡汤喝,他的心一下子被融化了。
“这哪是喂鸡汤啊!这是撩拨我心啊!”
他觉得这一刻无限美好,时光静止,他喝着暖暖的鸡汤,并且爱上喂鸡汤的女子。他伸手想捉住她的手,她躲开了。
他问她说:“你们湖南人炖的鸡汤都那么好喝吗?”
冰之答道,“不是所有人哦!”
“你为什么这么美?”
“少司命保佑的。”
小孟导演说:“谢谢你救了我的命!”
“快喝鸡汤吧,都凉了。”
他们在一起相处了几天,一直在聊家族史和宝剑。海阔天空,聊得尽兴。中间还有一次去警局作证,证明女演员董冰清通匪,因为正是她叫来黑社会打人,才使小孟导演受伤的。董冰清这回也得吃官司被抓,真是大快人心。
在法庭,董冰清对小孟导演“呸”了一口唾沫。
董冰清说:“等我出来饶不了你!”
事实上,还没等她出来,事情就找上门来。这天傍晚,冰之和小孟导演正在吃晚饭,敲门声砰砰响起,如擂战鼓,凶悍之极。这气势,冰之知道一定发生了什么大事。
林冰之手拿筷子就去开门,只见门口立一女子,满头卷发,气势汹汹,冰之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一个脆响的大耳光“啪”地一声贴上来,直打得林冰之眼冒金星。
“孟景珂,你给我出来!我知道你在里面!”
小孟导演吓得躲在林冰之身后,害怕挨打。卷发女子一把推开林冰之,揪着小孟导演的耳朵,将他从屋里拎了出来。
“孟景珂,我知道你在外面搞小三,可没想到搞着搞着,竟连小四也出来啦!”
原来是原配夫人来闹。林冰之想,这下好了,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我怎么会是“小四”呢?我又没看上你家老公,他在这儿是养伤叫呢!我救了他的命,你非但不感谢我,还要扇我耳光污蔑我,冰之气极了,回屋拿了把菜刀冲出去。卷发女也不是吃素的,一颗毛茸茸的脑袋顶过来,脖子抵上菜刀的锋刃,大叫:“小四,你来呀!你狠呀!来呀来呀!”
小孟导演以为真的要出人命了,吓得坐地大哭起来。
他坐在地上蹬腿大哭的样子真像个孩子。
3
原配夫人把小孟导演拎着脖领子揪走了,冰之真心松了一口气。她来上海是来拍电影的,无意跟这些俗人纠缠。电影公司都传遍了,说新来的女作家林冰之陷入“四角恋”,是导演孟景珂的“小四”。冰之听后懒得搭理,试镜,写作,生活如常。
这天下午,林冰之正家里写稿,忽然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见是许久不见的范文美,冰之很高兴,说:“小美!你怎么来啦?”
“我来救火啊!林冰之你是怎么搞的,弄得整个电影圈都轰动啦!”
“轰动什么啊?我刚试镜,还没有作品呢!”
“听说有人为争风吃醋,把你给打了?我特意来看看你,看来并无大碍。那场四角恋是真的吗?”
“真个屁!”
冰之把小美拉进屋里,茶也不倒一杯,直眉瞪眼开始痛骂起孟景珂来。她说:“这个小孟导演不是为电影而活,他是为女人而活,他打着电影的旗号搞女人,电影一部没拍成,女人倒搞了一大堆。我好心救他,让他在我家养伤,他可倒好,口口声声‘恩人’地叫着,说是爱上我了,直到他原配夫人打上门来,事情才算有个了断。”
“这么说,你还得谢谢他夫人喽?”
“那是自然!”
“哈哈!还真没听说过有这种逻辑。”
范文美在上海另一家电影公司当演员,是公司力捧的“全才演员”,但公司跟她签了合同,五年内不准结婚,她和恋人邵知恩只好搞“地下情”,两人约会跟见鬼似的。
“你当作家当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当演员啊?”
“我被演戏这件事给迷住了。”
“明星就是表面上看着光鲜,其实内幕很不堪。昨天公司还有一个女演员自杀的,太可怕了!我都想逃离这一行。”
“逃?往哪儿逃啊?你以为北平就那么好混吗?文坛就那么好混吗?要想人前显耀,就得吃苦受罪。”
范文美说:“说说你男朋友吧?听说是个诗人,很有才华,还办文学刊物?”
“还行吧,我们办的文学刊物叫《红色大地》,刊物在发展壮大,同仁们付出很多心血。我男朋友于清华为办刊物差点累吐血了,他总是那么忙。我已经很久没有收到他信了。”
“也许你该回去了。”
“也许已经回不去了。”
4
激发女作家林冰之写出震动文坛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大梦》的灵感,就在这天下午产生。某时刻,林冰之和闺蜜正在谈论昨夜自杀的女演员哈瑞丽,说着说着,突然窗外笛声大响,人声嘈杂,不知发生了什么。
她们就像当初在常德福安的两个小姐妹,冲出门去看热闹,结果看到了悲伤。
一条黑色的河流。一群抬棺材的人。
出殡的队伍前面,有两个吹苏格兰风笛的人。听说小姐生前最爱听风笛声,说她还会随风笛跳舞,舞姿相当优美。
天,一下子黑下来,有一块黑色的云像用剪刀裁剪下来,紧跟着队伍尾随而行,队伍往前走,云也跟着往前走,越压越低,像一张哭泣的脸。
冰之抬头仰望天,望着那块云,她忽然感觉异常的晕眩,她听到了逝去女子的歌声,一开始,声音微弱如细丝,没有人能听得到,但渐渐地,那声音嘹亮起来,竟然盖过了风笛声,在黑云下徘徊。冰之看见,一个女子立于云端,白衣白裙,引颈高歌。
冰之是看过这女演员的电影的,她一人分饰两角,一个是下人,一个是高高在上的大家族女主人,二人性格迥异,哈瑞丽却能完美诠释,应对自如,表演逼真,令人信服。
冰之站在原地不地,仿佛被冻住一般。《大梦》的开场白在耳畔响起,太强烈了,仿佛有一支交响乐队站在她身后,喋喋不休。雨终于落下来,冰之离开送葬的人群,开始慌张地奔跑起来,跑,她漫无目的地跑,她也不知道终点在哪里,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要跑。
跑,她在黑雨中拼命地跑;
跑,她在街市人群中逆流地跑;
跑,她在挣脱死亡悲伤命运,在挣脱旧“我”迎接新“我”。
她看见自己蜕变下来的“壳”,噼里啪啦,在身后一一倒下,她与时间赛跑,与速度较量,黑云盖顶,呜咽一片,人影晃动,生死未定。她不能慌张,她眼前没有路,没人有可以帮她。她要凭能力自己闯出一条路来,她不能停歇,她要往前冲冲冲。
5
林冰之的成名作《大梦》就是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傍晚,开始有了雏形的。任何作家的处|女作都起源于一个偶然意象,或一个事件,当他(她)动笔那一刹那,事情其实已经成功了一半。
那个傍晚,她不顾一切地奔跑回家,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手抖得厉害,钥匙无论如何也插不进锁孔中去。她感觉到自己失控,有一股力量顶着她,她必须冲进房门,以最快速度伏案写作,慢一秒都不成。
终于打开门,她冲入房间直奔写字台。由于淋了雨,她头发在滴水,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坐定桌前,铺开纸笔,奋笔疾书,小楷毛笔与纸张柔软接触,如被人舔了心尖儿一般,那么舒服。这一刹那她才明白,写作才是她的真正宿命,演戏不是。
冰之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了整整两礼拜,书桌上堆起小山一样的稿纸,稿子上留真正的墨香。这些日子以来,林冰之像是中了魔法,不吃也不睡,日日夜夜像被钉在书桌前,马不停蹄地写。
这夜,冰之终于写累了,想出门吃碗小馄饨。她放下笔,揉了揉僵硬的脖子,连衣服都没换,手拿钥匙就出了门。安静的街市,微小的霓虹,小而美的小饭馆,都是冰之喜欢的。她一个人走在上海湿漉漉的街上,撑一把淡绿色的透明伞。她又想起于清华来,一直没有收到他的的回信,也许,是该收拾东西回北平的时候了。
前面的小串灯一闪一闪,看起来像是儿童乐园。
这家小店冰之常来,一个人来,要一碗馄饨,一只小圆饼,带着一本书,边吃边看。馄饨味道极美,是写稿子写饿了的时候的一点念想,《大梦》从起笔到现在,几乎都在这里吃馄饨,百吃不厌。冰之还想,如果于海洋来上海,一定带他来这家店,味道不知有多好。
想着想着,眼前出现了一个人,戴礼帽,西装毕挺,衬衫的领子看起来很白。
“原来是小孟导演啊?这么晚了,你怎么也在这儿?”
“噢?很晚了吗?”他拿出手表了来看了一下,说,“不晚呀,才9点。”
“要不要坐下来一起吃碗馄饨?”
“要,当然要!老板,再煮一碗馄饨给我!”
“好的!”老板并未现身,只是在后厨很快地应了一声。
小孟导演表情端凝地说:“其实啊,我今天来,不是来陪你吃馄饨的,我是来向你透露小道消息的。”
“什么小道消息啊?”冰之用嘴吹着滚烫的馄饨,用些心不在焉地问。
小孟导把脸放到离她很近的地方,一股浊气扑面而来。
他说:“昨晚我跟洪导吃饭,他向我透露一个消息,你上次试镜有结果啦,他有可能让你上他新片的女1号,你就回家等消息吧。”
这时候,面和馄饨都来了,小孟导演一边用筷子挑着面条一边斜了冰之一眼,说道:“怎么?听了这个爆炸式的好消息,你怎么一点也不激动啊?”
“激什么动啊?”
正说着话,有个穿白衣白裙的女子旋风般冲了过来,一杯凉水沷在林冰之脸上。
冰之很从容,用手弹了弹脸上的水,并不动怒。那女子一言不发,转身离开,就像一个幻影,从来也没出现过。
“这是谁呀?不说我可就报警了啊?”女子走后,冰之看着桌上已冷的馄饨,冷冷地问。
“别,别报警啊!这是我以前的一个相好的,名叫小妖,我只跟她相好过一两次,谁知她就缠上我啦,非要让我给她个角色演,而且还要女1号。”
“孟景珂。”
“嗯?”
“告诉我,你到底有多少个小妖?”
“怎么啦?都是她们主动的!”
“放屁!”
冰之拿起桌上剩下的半杯水,“哗”地一下泼向孟导,算是对这段倒霉日子的一个交待。纠缠、猥琐求爱、交换、被吃醋、六角恋……林林总总,一切的一切,算是有个交待。
6
冰之回北平带着厚厚的一迭纸,她把它们小心翼翼放进放进行李袋的夹层。她带的是《大梦》初稿,参差不齐的一迭纸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这次来上海试镜,明星没当成,却意外的收获了这些文字。
那段日子,她像被真神眷顾,有神握着她的手、她握着小楷毛笔,笔尖轻抵纸面,写了字如行云流水,熠熠生辉。《大梦》是神赐予她的礼物,她却混然不觉。
列车向北一直开。林冰之坐在车窗旁,托腮望着窗外发呆。秋季的田野,丰饶富裕。天空湛蓝如洗,剪一片下来,裁成冰之身上的天蓝大衣。列车上,她在想,如果由她来拍一部电影,她一定把自己站在蓝天下的影像拍下来。人是多么渺小啊!火车咣当咣当走了很久,在地图上看,却还是只移动了一小点。人生很短,要抓紧干事。一想到这儿,她便拿出纸笔在摇晃的列车上写作起来。
邻座小男孩伸过头来看她。
“姐姐,你写什么呢?”
“小说。”
“小说是什么?”
“小说就是火车另一头发生的事。”
“那我们还没到啊?”
“会到的,会到的。”
“小毛头,过来!别打扰姐姐写东西!”
有个穿蓝毛衣的妈妈过来拉住小毛头的手臂,把他往回拽。看着他,冰之想起来上海时那一幕,也是一样的火车,一样的车厢,一样摇摇晃晃走过来的小孩。一瞬间仿佛时光倒流,她又踏上去上海的火车,满心满肺都是热情,壮怀激烈,一定要当电影明星。如今回转过来,心境平和了许多,她和她的现实打了个平手,电影明星没当成,却获得了一个长篇小说的心念。写长篇就是这样,一旦开了头,故事滚滚而来,不愁没得写。
万事开头难。
《大梦》开了个好头,人物的名字有了,地点就发生在上海,这一切好像命中注定,顺风顺水。
“你写什么小说?”小男孩的母亲凑过来攀谈起来。
“现实主义小说,电影圈的复杂故事。还没怎么完全展现出来,刚刚开了个头。”
“我先生也在大学教授文学课,他认识许秋白,和他是朋友。”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的秋白先生啊?”冰之一拍脑门儿,“怎么这么巧?他也是我的老师呀!”
“无巧不成书!”
这一路,天南地北地聊,倒又聊出思路来。林冰之盼就盼火车快点开,她好回到北平她和于清华住的那间小屋里,马上动手继续写大梦。越是激动越容易出事,一路上林冰之想东想西,下车时竟把那只装有书稿的旅行袋落在行李架上。
7
穿过车站广场,穿过熙攘的人群。有笛声,叫卖声。卖花小姑娘轻声轻嗓的歌声。小乞丐拥过来伸手要东西,一个、两个、三个,不一会儿就把冰之围在当中,他们觉得穿得好的女子,兜里一定有几个钱。
冰之急于突围,便从兜里掏出零钱来散给他们。谁知人越聚越多,冰之有些怕了,她想要是小海军在身边该多好啊!她想起她第一次来北平,小海军来车站接她,给她叫了人力车,她坐在车上,拿着东西,而他却不上车,跟在人力车后面一路小跑。
冰之不时回头,看他跑步的样子,背衬街宇和蓝天。在此之前,林冰之没见过跑步这样好看的人。她一下子爱上他,没有理由,爱就是爱。
她下了火车,拎个小手袋四处找他。
于清华就像有意躲着她,她回家找他,不见人影。家里堆满了书和杂志,地板没擦,积着轻微的灰。书桌上放着信件和文稿,冰之随手翻翻,有厚厚一摞竟是自己写给男友的信,他一封也没回,他心可真硬。
她出门,问了邻居,才知他在小礼堂演讲,就是几个月前她“离家出走”去上海的那个礼堂。她从那里出发,又将回到那里,从北平到上海,一个小小的轮回,时光没有走远,冰之经历的甘苦却也无人知晓。
“礼堂还是那个礼堂,他还是那个他吗?”
冰之出门去找男友。她曾一千次地想象他俩重逢时的情景,她穿件红斗篷出门,那件衣服是她想象中《红楼梦》中贾宝玉穿的衣服,一次在服装店偶遇,冰之一眼看上这件衣服,不管不顾,重金买下,穿上就走。
今天终于有机穿这件衣服。
她要打扮得隆重些去见他。“我的英雄,我要重新追你!”她知道几个月前她从小礼堂“人间蒸发”去上海寻梦,要拍电影,要当明星,于清华对她的决定是一无所知的,后来在上海,她不断给他写信,一封接一封,他竟无一回复。
“我好想你!你好想你!”
一封封写给于清华的情书,文字滚烫,能把天地烧一窟窿,却打动不了他的心。
8
她听见有战鼓的声音,站在小礼堂门口就能听得到。她想到于清华激|情洋溢讲在台上演说的样子,回想起在上海历所的一切,光亮与阴影,黑与白,正与邪,一目了然。
小礼堂的门虚掩着,她轻轻推门进去,通道里涌起一线光亮,她顺着光亮前行,红色斗篷如隐形战衣,发出轻微的声响。她顺着光亮的方向往前走,终于看到了他——他就站在舞台中央,圆盘型的麦克风立在他身前,他脸上有着金属色的光。
“爱人啊,我在这里!”
他站在舞台上面,她仰望他,追随着那束光。就在下一秒,冰之做了一个一生中最重要决定,她将出其不意,上台宣布他俩的婚事,就在今天,就在下一秒。
“有一种爱,穿越了时间,穿越了人海,穿越了指尖和纸面,穿越了我的心和他的心。从北平到上海,再从上海回到北平,我心里只装着一个人,你的呼吸,就是我的呼吸,你奔跑时的心跳,我远远地就能感觉到。我们爱得难舍难分,而又不得不分离,我在天涯你在家,今天,我风尘仆仆赶来,就是为了走上台,当着所有亲朋好友的面说一句:‘于清华,咱们结婚吧!’”
林冰之以为她只是在想象中,缓缓走上台,面对麦克风,面对大家,娓娓道来,轻声告白。
没想到这一切竟是真的!
……
掌声如海水般响起,一浪高过一浪。男主角的脸还未出现,高潮已经来了。
后来,林冰之在脑海里一次次回放这一幕,她的心仍怦怦直跳。“没想到这一切竟是真的!”
于清华后来写过一篇散文,记录到这件事。“一切如梦如幻,我和她宛若来世相遇,就在那么一个意想不到的时刻,她宣告了我们的婚事,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喜,我被我的冰之震撼到,红尘之中,爱竟如此,我心足矣!”
那个下午,从男主角的视角来看,真像是一场梦。下午三点,舞台一角的钢琴声轻轻响起,文学演讲会正式开始。于清华身穿西装缓步走上台,灯光打在他脸上,此时此刻,他满心满肺都是文学,爱人离他而去,他理解,也不怪她。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冰之她去上海一定是去寻找更好的发展,喜欢电影,想当明星,对于一个有梦想的女孩来说,这些都不过分。
只是,“舞台求婚”这一幕他没想到。
“冰之,你真勇敢!你是闯王的后代,是少司命保佑的。从今往后,你写作,我研墨;你奔跑,我跟随;你嘟一下嘴巴,我就知道你想做什么。你眨下眼,我就知道你有又一个新决定,我支持你所有的决定,从今往后,我变成了你,你也变成了我,我们是一个双面体,发热体,能量聚变体。”
其实,这番话并不是于清华当场说的,而是他后来写在书里的。“舞台求婚”把他惊到了,他不是收到惊喜,而是受到惊吓。
“这是逼婚啊!”
于清华事后常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跟其他文学同仁大谈特谈“逼婚”一事,弄得林冰之非常窝火,动不动就拿卷成卷的文学杂志“笃”地敲一下于清华的脑壳。于清华就摸着后脑勺说:“干嘛!你想谋害亲夫啊?”
杂志社的所有人都跟着一起乐,唯有冰之不乐,因为她忽然想到一件事:我的旅行袋呢?我的《大梦》手稿呢?
“快走!快走!我们去走找手稿!”
冰之突然大喊起来,声音带着哭腔,把在场的人全都吓坏了。“走啊!跟主编一起找,大嫂的长篇小说手稿丢了!”
一时间,杂志社的人全都散了出去,有去火车站的,有去拾物招领处的,还有去街上报亭、咖啡厅、饺子馆的的,总之能想到的地方都有人去了,大海捞针一般帮林冰之寻找她千辛万苦写成的《大梦》。
这一瞬间,有一万种可能。林冰之穿着一件黑色大衣站在街边,看街上车水马龙,人和车快速移动,街道两旁的银杏树黄得好像幻境,走的时候,北平是满眼的新绿,杨柳刚刚发芽呢!为什么转瞬之间变成了这种颜色。
灿黄。灿黄。
以前好像从未注意过,或许是谁用画笔一笔一笔染色上去,这世界怎么一下子变成这样?冰之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风吹开了她的黑色大衣,使她看上去像一只黑色的鸟儿。
《大梦》书稿丢失,冰之心里悲伤到极点,那一夜夜的苦熬,统统化为乌有,几个月的心血,说没就没了。满街的人,满街的笑脸,为什么没有人把快乐分给我一丁点?
“我林冰之也许天生就是大悲大喜之命,人生总是在高潮和低谷之间摇摆。”林冰之后来在回忆录中写道:“刚摆脱了上海片场的噩梦,很快又来‘舞台求婚’的美梦,美梦刚做完不到24小时,又一下子跌到噩梦里,《大梦》手稿丢了!”
“人生苦短,何必念念不忘!手稿丢了可以重写,银子丢了可以再挣,但人要是急坏了,就啥也得不着了。人是最重要的,冰之,千万别折磨自己!”
于清华得知林冰之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大梦》手稿丢了,他的态度倒是坦然镇定,他是那种理智型男人,做事有目标,遇事不慌,他是心中有大爱的男人,他相信未来会有一个全新的中国,高楼大厦,火树银花,四季如春,人们过着富足安逸的生活,他作为一个文人不停地在脑海中绘制未来图景,“未来”对于他来说是一场做不完的大梦。
想不到林冰之的长篇处|女作竟以《大梦》为题,“深得吾心”,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冰之的《大梦》手稿虽丢失,但‘大梦’二字已烙入我心。冰之,我没有爱错你,我们不仅是世俗情人,更是爱人同志,有相同的理想、爱好和志向。这一切多么难得!”
《大梦》手稿虽还在寻找中,但于清华心中已有“大梦”,他让冰之不要着急,其实是让自己不要着急,一切尽在掌握中,有梦想总归会实现的。
梦想就是一切的源头。
9
他看到一棵长满金黄色叶子的树。以前他从没注意到这棵树,是银杏树,那么大。当他走近这棵树的时候,秋风乍起,金黄色的叶子扑簌簌地落下来,蔚为壮观。
他先是欣赏树叶,然后看到树下站着一个人,一个女人。她张开双臂试图接住落叶,再摊开掌心来细看,结果一无所获,两手空空。她有些失望地垂着头,再抬起头来的时候,身体已有些失控,慢慢向后倒去。她平躺在树下,任由缤纷落下的树叶将她掩埋。这一刻真的很美,作为诗人的于清华被唤醒了,此刻,他很想写下一首诗,写一首关于女人的诗,诗的女主角当然就是林冰之。
林冰之在金黄色的树下慢慢躺下,很快地,叶子堆积在她身上,很快就看不见她的脸了。
“冰之,别灰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附下身,对着那堆树叶说。
“我怎么能不灰心?那是我半年的心血啊!当我从梦中醒来,知道那些稿子丢了,我连死的心都有了!黛玉葬花,我葬我自己,但愿一醉不复醒。没有了《大梦》书稿,我活着也没什么用了!”
“有用啊!没了书稿,你还有我啊!你不仅是个作家,还是一个平凡女子,你将来还要生儿育女,还要当妈妈、当姥姥、当奶奶,你和所有女人一样,生命力旺盛,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我不!”
“那好吧!那我陪你一起埋!要死一起死!”
说着话,他就躺到她身边。他平躺在大地和覆盖大地的那些叶子上,想起他和冰之间的过往,忍不住泪流满面。他想起他写过的诗《冰之》:
冰之,想带你去看彩云之南的云想带你去看湖水之远的绿想带你手插在兜里,晒晒太阳,走走路。第一次看见你的眼睛就知道我的太阳升起来了从今天起我的眼里再没别人只有你
地球在转动。树叶在飘落。他俩身上堆积了金黄色的叶子,棉被一样的,足够厚,足够暖。
“你哭了?”
“我没有!男儿有泪不轻弹,我怎么会哭呢!”
“明明就是哭了,你还敢抵赖!”
冰之突然坐起来,拂去爱人身上的落叶,将爱人抱在怀里,抱得紧紧的。
10
《大梦》手稿失而复得,简直是个奇迹。
就在那天下午,他们从外面回到家的时候,见公寓楼门口站一对衣着讲究的夫妇,男的戴黑色礼帽,身穿银灰色人字呢大衣,手里拿着几本书,女的穿银色旗袍,外罩宝蓝羊毛大衣,看起来温暖又得体。
“林冰之女士,你好!还记得我吗?三天前,我们一起坐火车回北平,我儿子——那个大眼睛的小男孩,他先跟说的话,后来我们聊起天儿来,你还记得吗?”冰之没说话,她一眼看见男士手中拎的黑色旅行袋,她惊讶得眼睛瞪成铜铃,她说:
“天哪!这不是我的包吗?”
《大梦》书稿失而复得,对林冰之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奇迹,手稿找了三天,就在冰之夫妇已经绝望的时候,陈望月夫妇竟然给他们送到家门口来,这是林冰之万万没想到的。
陈望月是燕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他夫人丁香凝是画水粉画的女画家,夫妇二人郎才女貌,生活幸福,他们温和的个性与冰之夫妇激|情飞扬的个性形成鲜明对比,有反差才有吸引力,他们很快成为最要紧的好朋友。
他们一起去燕京大学听课,一起去郊外骑车,一起去美术馆看画展,一起去戏园听京剧,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想做的事都做了。这个美好的秋天啊,将会很快变成回忆。《大梦》复得,只有《大梦》留下来,那时的冰之还不知,《大梦》将影响她一生,给她一生带来好处。
人的命运有时就像画好的一幅画。
妙不可言,不可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