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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 春天的十七个瞬间

正文卷

一、照片

那一天,言采去电视台做一档访谈节目。

他的新片刚刚杀青,主持人和他关系不错,特地问了许多关于片子的问题,而把一些有涉私生活的轻飘飘地带了过去。在工作的话题上言采素来健谈,一个半小时的节目,节奏全部在自己手上控制得好好的,不该说的一个字不说,照样能哄得现场的影迷笑声掌声不断,甚至连主持人也给逗得忘记把主动权抢在手里。

眼看着节目就要皆大欢喜地落幕,忽然眼前一暗,惊呼声中,言采第一个念头是断了电,并不惊慌,只是稍稍调整了坐姿,等灯光再亮起来。

黑暗中主持人颇有些窘迫地一个劲向他道歉,让他少安毋躁,说是正在备用电源,用不了多久就会来电。焦急的语调里隐隐带着不可名状的激动和兴奋,但是连续一段时间以来的超负荷工作让言采没有余裕去探究这异常情绪的缘由,反而合上了眼睛,想趁机休息一会儿。

刚闭上眼睛还没两分钟,他就感觉到灯光又一次亮了,随之而来的还有音乐声、欢呼声和掌声。之前主持人的反常就有了解释,尽管一时想不到出了什么事情,言采还是瞬间调整好坐姿,露出笑容,偏过头去对着主持人一挑眉头:“什么好事?”

听出音乐的旋律是生日歌,言采略一怔,才想起来今天似乎是自己的生日,眼看着好几层高的蛋糕推到眼前,他才笑着摇摇头,语气轻快地说:“我已经到了只想提起生日而忘记年龄的岁数了。千万不要提醒我。”

在主持人和现场观众的笑闹中,接下来的一切顺理成章:唱生日歌,许愿,吹蜡烛,切蛋糕,然后再坐回来,继续听主持人提问:“言采,又年长了一岁,有什么感想?”

他看了看笑容满面的主持人,也很配合地微笑:“我刚刚还说不要提醒我年龄,又有人犯规了。”

善意的欢笑声再次响起,主持人似乎没打算放过他,追问下去:“三十岁和四十岁的生日,你觉得哪个更有意义一些?”

言采不假思索地回答:“大概是三十岁吧?过了三十岁,就好像彻底和某个时代告别了,但是四十岁,只不过是向尽头更前进一步而已,今天要不是你们给我庆祝,我都忘记了。”

“太敬业了,连生日都忘记了。”主持人又问,“那最让你印象深刻的生日,又是哪一个呢?”

瞬间无数的影像在眼前掠过,有的比阴影还要淡,另一些则过于鲜明,反而无法正视。言采低头看了一眼袖口,才说:“我是个健忘的人,不过我想,今天这个晚上,会让我记住一辈子。”

这句话他说得异常真诚,配合着笑容和目光,无法让人不信。看着主持人的目光,言采知道这个话题就算差不多过去了,他也做好准备回到之前约定好的采访大纲上,但没想到主持人又是一笑,说:“今天为了庆祝你的生日,有神秘嘉宾专门为你准备了一份特别的礼物,托节目组转交给你。”

他故作意外地配合,可是当那份“礼物”从主持人手里递交到他手里的那一刻,言采发现,自己是真的惊讶了。

大屏幕上也在同时放着此时正在言采手中的那些照片的投影,同时还配着主持人周全的说明:“……大家看出来了没有?这是言采在拍摄《尘与雪》的时候,剧组给他庆祝生日时留下的剧照……你们猜猜看那个亲吻言采的女人是谁……江绮?不对,再猜……是衞可,猜不到吧?是如假包换的衞可……这可是节目组为了给言采庆生好不容易从《尘与雪》剧组要来的照片……”

言采垂眼看着手里的照片,摄影师的风格未免太熟悉了,以至于一瞬间笑容都无法掩盖住正拼命涌上的其他情绪,他不得不轻轻把照片翻过去,才抬起眼,若无其事地陪着主持人一起看大照片,甚至还能轻巧地评价一句:“衞可这身衣服的确不错,不过如果当初他穿的是平跟鞋,大概照片里还会更好一些。”

说话的同时言采心想,又一个年头过去,演技也愈熟练,这样看来,年岁渐长也并不坏。

二、寿面

录完节目之后离开电视台,林瑾和其他两个助理已经在保姆车里等着了。

言采上车后往座位上一靠,抬起手来轻轻压住太阳穴。这个动作没有逃过林瑾的眼睛,立刻就问:“怎么了,头痛?说是十点节目录完,现在都快十一点了,录得不顺利?”

“没。他们插了个给我庆祝生日的花絮,耽误了。”

“哦,对啊,我今天一直顾不上问你,你也没打电话过来,我还想说你该庆祝一下,我现在去订餐厅的位置吧?还有,这一周里收到的礼物怎么办?”

言采还是没有放下手,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如果不是做节目,我根本就忘记了。”

林瑾笑着摇头:“你这个人也奇怪,总是记不住自己的生日。”

言采跟着轻轻笑了一下:“怕老。”

车里的其他人听到这句话都无声地笑了,气氛宽泛之后,林瑾又说:“那我订座去了,想去哪间餐厅,寿星公,今天你最大。”

“我今天有点累,想先回去,改天我再请过大家。”

林瑾跟在言采身边这些年,还是第一次从他嘴裏听到“累”字,整个人都呆了一下,才猛地醒过神:“……哦,这也好。那明天录音棚那边,就不去了吧,我打个电话过去。你最近也是,应该多休息……”

言采不置可否地“唔”了一声,再没表态,一直到车子开到家门口,才看似无意地问了一句:“贺卡和信都拆了没有?”

“拆了。”眼看言采转过脸来,林瑾摇头,“帮你看过了,大多是影迷寄来的,没什么需要你亲自去回的。”

“知道了。还有去查一查,今晚的点子是谁想出来的。”

打开客厅的灯,言采首先看见桌子上偌大一捧的鲜花。他知道多半是公司的安排,也没仔细看,脱了外衣去厨房,想给自己弄点东西吃。

下午的时候为了提神,他贪喝了几杯咖啡,胃不怎么舒服,晚饭没吃就直接上了节目,直到现在才觉得饿了。他记得冰箱里还留了点东西,打开一看发现全是酒水,才反应过来,已经有快三年的时间没有在这套公寓里开伙了。

但饥饿偏偏是那种一旦想起就开始迅速蔓延叫嚣的玩意,没有食物的安抚,绝对不肯平息。言采在一尘不染的厨房里翻找了半天,竟然还真的给他从柜子里找出一袋泡面,一看保质期,恰巧就是明天。

泡面的时候言采想起若干年前的某一天,在《尘与雪》剧组闹到下半夜,又在谢明朗的公寓里缠绵到快天亮,一直睡到第二天的下午起来,谢明朗忽然端出面来,说是给他补过生日。鲫鱼背一样的面条卧在煮得雪白的鱼汤里,汤里加了虾子牡蛎还有其他什么海鲜,满满一大碗,吃到最后,发现最下面还藏了一只荷包蛋。

从那一天开始,每一年的这一天,非要等到谢明朗煮好面,两个人对坐在桌前吃完它,言采才能想起来自己的生日又到了。

所以今天他忘记了并不稀奇。

谢明朗去非洲都是两年多前的事情,连加了防腐剂的泡面都快过期。言采瞄了一眼泡得筋骨酥烂的面条,在洋溢着人工添加剂那特有的喧闹的香味里,他挑了一筷子面,吃了一口。

这是他吃过最难吃的一碗面,但还是吃完了。

三、拼图

从埃及回来的时候,他带回来一盒五千块的拼图,拼了快三年,还是只拼出一个角,就丢在一边,让它和这房子里的许多东西一起慢慢地落灰。有一次他想过重新开始,看着金字塔尖上落日的余晖,却怎么也找不到与之相匹配的颜色了。

四、录像带

几天后林瑾找出了这一期访谈的编导,居然是认识的人。

言采和戴隐芙曾经同在好几个电影剧组里——也包括《尘与雪》,当年她演的都是一些很小的角色,统共三两句台词的龙套,但一直很能吃苦,也很敬业,所以言采记住了她的名字,有一次有个不错的女配的角色,想过推荐她,却被告知她早就在这个圈子里消失了。没想到居然转行到电视台做起了编剧。

他本是随口一问,听说是戴隐芙,也就算了;反而是电视台那边以为出了什么事情,专门打了电话过来询问,后来更是让戴隐芙和节目的制片人一起到公司来,解释生日当天那个脱离原定脚本的“插曲”。

言采印象里的戴隐芙一直是一个娇小的女人,留很长的头发,这次见面发觉她比记忆里高了不少,头发也剪短了,还架起了金丝眼镜,干练凌厉之气扑面而来。

寒暄完几句言采就笑:“我没想到你去电视台了。昨天上节目的时候还在想到底是谁编的问题。”

戴隐芙也跟着笑了,一笑,整个人似乎又甜美起来:“难得约到你上我们节目,总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准备。节目的收视率出来了,同期最高,不愧是你啊。”

除了收视率表,她还留下了一份节目的录像。送走戴隐芙之后言采也没去别的地方,就在会客室里把带子看了。看到一半林瑾进来,陪着他看完,说:“哦,节目做得不错嘛,问题提得也还有点意思,这个戴隐芙转行倒是转对了,要是当初硬撑着留下来演戏,才是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出头。”

言采按掉电视的开关,才接话:“是还可以。”

林瑾瞥他一眼,终于还是忍不住弯起嘴角:“不过我看还是你最行,又进步了,简直和真的一样。我和电视台打过招呼了,这种‘意外插曲’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什么叫和真的一样。言采心裏想,这么多年来,台前的真真假假,早就没有任何分界了。

五、血缘

后来有一天在相熟的餐厅里,言采看见了潘霏霏。看着她和陌生而面善的年轻男子亲昵地说笑,他在吞咽食物的间隙中尽量平静地窥伺着那姑娘,发现他们兄妹微笑时鼻梁上都会聚起细小的皱纹。哪怕没有血缘上的联系,这对兄妹总有些东西出奇地相似。或许这正是共同生活过很久的人才会出现的痕迹。

六、变老

开始放任自己回望沉湎于往事,或许就是心甘情愿变老的开始。

七、豹皮

以前看到豹皮象牙只会想到爱护动物,现在却直接想起非洲,其他什么也记不起。

记不起也忘不掉。正好。

八、礼言

心血来潮想演一出舞台剧调整一下情绪,林瑾就带回来一出《小城之春》。

导演听说他愿意演,亲自上门来,恳切地说礼言和志忱两个角色戏份差不多,由着他先挑,余下那个给郑晓来演。听到郑晓的名字言采笑了,没告诉导演,当年《蜘蛛女之吻》挑角色,也是被告知一模一样的话——“你看看哪个更合你的心意,另一个留给郑晓”。

这次言采也还是一样地问:“哪个角色更讨喜?”

“志忱吧?台词多,角色也明快得多。有点西派作风,你演很合适。”

言采点点头:“那我就演礼言。”

导演一愣,解释说:“那个角色没什么台词,还有肺病,不说话,老咳嗽。”

“我知道。”

他态度坚决,导演虽然看起来还是犹豫,也就答应了。商量了一些演出有关的细节之后先告辞,临出门又转回来,说:“对了,这出戏里要开口唱歌,没问题吧?”

言采和林瑾一下子都笑了,两个人交换一下目光,言采笑说:“我天生五音不全,只怕一出声毁了你一台戏。”

导演也被逗笑了:“我好像是没听过你唱过歌。不要紧不要紧,到时候打广告,还能多写一句‘言采初次献声’。”

“到底唱什么?”

“老歌了。《在那遥远的地方》,你要是担心这个,到时候可以轻轻跟着哼,是合唱。”

在那遥远的地方。

九、Rain & Tears

谢明朗倒很喜欢唱歌。最好的音响搁在暗房里,有的时候手上在做事,还不自觉地哼起来。

言采不止一次看见他一边比片子,一边哼歌,总是同一首,轻快的温暖的乐声,时高时低。有时候全神贯注地做手上的工作,声音渐渐微弱直到停止。过了一小会儿,又再开始,仍然是刚才中断时的旋律。

他记得谢明朗在阳光深处的背影,仿佛被过于温煦的阳光融化了边缘一般,身形纤长。他问过那是什么歌,谢明朗微笑着转过头,说,这叫雨水与泪水。

十、橙汁

言采没想到连徐雅微也看了那一档的节目,还很不够朋友义气的专门拿来嘲笑他。

“……你看看他们把明朗拍的照片拿出来的时候你的那个样子……言采,你真是白混了。还有谁这么招嫌,找什么照片不好,非要拿明朗的片子出来。”周末的下午,两个人打完球,顺便去运动中心附近的咖啡馆闲坐,结果还没坐五分钟,这件事情又被拎出来了。

言采也知道当时自己有最多一秒钟的失神,但是既然被拿出来说,也只能苦笑着认了:“一秒钟而已。眼睛不要太毒,一点沙子都掺不得,难怪现在还嫁不出去。”

徐雅微作势拍他:“我就拿明朗开句玩笑,你这样戳我心肝。你几时是这样长情的人,这都几年了。”

“胡说八道。”

一边慢腾腾地戳碎冻咖啡里的冰块,徐雅微一边说:“是是是,都是我胡说八道。明朗现在人在哪里,不是真的在非洲扎根了吧?总要回来的?”

“你怎么问我?具体人在哪里,你去问衞可还来得靠谱一点。”

“行了行了,我再怎么不知趣,也不能总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徐雅微挥挥手,侧头看了一眼玻璃窗上自己的倒影,叹了口气,“言采,要是我真的嫁不出去了,你就看在认识了半辈子的份上,娶我一次吧。我自备嫁妆,不要彩礼……”

“条件这么好,哪里轮得上我。再说我们都结过多少次婚了,你也不换一个新鲜的?”

徐雅微垂下眼睛笑笑:“我现在这个年纪,喏,就和那边角落里干花一样,外表光鲜的尸体罢了。”

说到这裏服务生过来给他们加水。加过水后却没离开,而是很小声地说:“是徐雅微小姐吗,能不能请您给我签个名?”

那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高而挺拔,眉眼清秀,说话的时候神色还很腼腆,在徐雅微给他签名的时候,也还是始终垂着眼帘,既不看徐雅微,甚至也不往言采那边瞄一眼。

要签名的年轻人离开之后,言采忍不住打趣她:“还有新鲜的树木靠过来,看你一眼都脸红,你这朵干花未免魅力太大了一点。”

谁知徐雅微轻轻一笑,继而摇头:“言采你是怎么了,和我装傻就没意思了吧。小伙子根本是为了你才过来的,多腼腆乖巧的小孩,连和你说句话看你一眼都不敢,才拿我做幌子。”

他实在是一点也没留意,听徐雅微这样说,只能回答:“我看他向你搭讪,就走神了。”

徐雅微伸出手来拍了拍言采的脸颊,微微叹了口气;言采这个时候看见吧台正在用机器榨橙汁,一个橙子被锋利的刀刃一剖为二,新鲜的汁液从饱满的果皮中直射出来,角度尖锐,几乎像是护士在试针。失去了坚硬果皮保护的鲜嫩的果肉再送进榨汁机,长而狭的果肉被拧烂、压碎、榨成汁液,橙汁倒在玻璃杯里,尸骨不全的残骸则顺着管道直接倒去看不见的垃圾箱。

很多时候累得睡不着,言采都会觉得自己是那只橙子。

十一、病

彩排开始没多久,言采病了。

十二、空床

林瑾和导演都勒令他休息。他头一天下午吃完药,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

钟点工应该是已经来过了。在床边留了温水、感冒药和保温盅里的食物。

生病的人没有胃口,倒是贪恋被子里的一点温暖。

他先是发觉自己很久没有这样睡过十二个小时,抬眼看看窗外的阳光,记起以前两个人都休假的时候,没事会在床上腻半天,也不做什么,说一会儿话睡一会儿,醒了的人摸本书,等另一个人醒过来。

那个时候谢明朗喜欢趴着睡,言采有时伸手去抚摸他的脊背,肩胛骨,推到腰,再反推回去,停在肌肉放松的颈子上,非要把人弄醒了,才凑过去在肩头落一个吻。

不知道他现在是怎样的睡姿,身边又睡着什么人。

阳光已经晒到空着的半边床,在床铺上创作出微妙的光影。

十三、白果粥

病人比天大。感冒稍好言采还是坚持按时参加排练。反而是林瑾不放心,多派了一个小助理跟着,不管别的,就管他按时吃饭。

所以当言采刚开始提出要吃白果粥,小姑娘欢天喜地给他去买。

到后来全公司有空的助理都跑去全城各家餐厅粥铺买白果粥,因为不管是什么样的食铺买回来的,言采顶多吃两口就放下。然后下次问想吃什么,还是说想吃碗白果粥。

他这个人在吃穿用度上并不挑剔,年轻时候在剧组跟着吃盒饭,二十年后再递给他一盒他照吃不误。这次他难得说想吃点什么,林瑾倒也开心,还说吃多银杏对肺和喉咙都好,顺便劝他少吸烟。

但是最后过来拍桌子的也还是林瑾。

“你哪里是要吃粥!就算把全城的粥铺给你翻过来,煮粥的人该在哪里还是在哪里。人都放走了,怎么就不舍得一碗粥?你就不能换碗鱼生粥吃啊!”

十四、妥协

这种论调绝对不是第一次听见。

就像当年沈惟死了,沈知那个时候还很小,也不哭,反而跑过来劝慰自己:“人都是要死的,爸爸死了,你应该去爱别人,好好地生活。”

这个女孩子从小人小鬼大,最近一次回国,还专门来找他,见面没两句话就说:“我在苏丹见过谢明朗,告诉他你还是没学会爱人。”

但她又说:“他忍了半天没反驳我,临到最后分手还是没忍住。”

见言采还是不吭声,沈知笑着撇撇嘴:“你就不问一句?”

言采垂着眼看玻璃杯,眼皮都不掀一下:“问什么?”

沈知终于噗哧一下笑出声来,连声说:“好了好了,我和你比耐性,这不是自己找没趣吗?他好像说的是,你只是不肯为别人妥协罢了。说得对不对?言采我看你还是去爱别人吧,会有别的人,可以一起好好生活。”

“你爸死的时候你和我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既然听了我一次,再听一次,还是一样的对。”

十五、百年

人人都这么劝他,再找一个人,好好地生活。

不过谢明朗曾经说过,人要活得好,不一定要活得久。

只是两情缱绻之下,百年也就是一日,怎么能不想活得久。

十六、后悔

言采知道自己是后悔了。

活到现在他错过很多次,后悔的机会并不多,可是现在他后悔了。

十七、轮回

首演当晚,言采上台之前经过郑晓的化妆间,听到脚步声的郑晓从房里探出身子来,笑着说:“这次你先上场,先祝你顺利了。”

握过手后郑晓又说:“你知道吗,他们都说这次我们两个人的角色应该换一换。”

言采点点头,含笑说:“真巧,以前演蜘蛛女的时候,也有人和我说过一样的话。”

两个人一起笑了起来,笑罢之后郑晓坐回去化妆,言采继续往台上走,这一路再没有别人,只有橙色的走道灯,为他指引着舞台的方向。

言采从不信命运,但这一次却忍不住想,这出戏和当年的蜘蛛女,实在是个有趣的对照。如果轮回这种东西当真存在,那么这么多年后,台下的茫茫人流里,是不是还会有当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