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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8 待到重逢Till We Meet Again

正文卷

谢明朗在非洲一待就是两年多。几年来他的足迹遍布非洲的大部分国家,而他又把其中的大多数时间留给东非,在大草原和维多利亚湖一带拍出来的动物照片,在国内外的摄影展上数次获奖。因此他虽远在另一片大陆,名声传回国内,比当年倒更为响亮。

第三年初,在他的第二场摄影展大张旗鼓筹办得已近尾声时,谢明朗回国了。

他事先只把回国的消息告诉了几个亲朋故旧,但下飞机的时候还是收到了摄影家协会送来的鲜花。谢明朗把花递给在机场等了好久的潘霏霏,第一句话就是:“借花献佛了。”

阔别数年,潘霏霏再见到谢明朗,极没形象地搂着他又哭又笑,弄得谢明朗反而有点尴尬,拍着她的肩膀说:“你再哭,人家以为我是负心汉了,抛了你去和别人私奔。”

听他还是一样的玩笑口吻,潘霏霏这才确定,面前这个看外表已经脱胎换骨的男人,真的是谢明朗。

他瘦了,不可避免地黑了,但很结实,别人都穿着毛衣和厚外套的初春,他只穿一件单衫,一看就是在热带待得久了,还没适应本地气温。过长的头发胡乱扎着,被晒得都有些褪色,但是眼睛黑而明亮,笑起来弯成月牙形,那乱糟糟的胡子看起来也不那么难以接受了。

潘霏霏挑剔地看着他已经穿得不成样子的牛仔裤和肩膀上破了一个洞的衬衣,忍不住挑剔:“明朗,你到底怎么上的飞机?”

谢明朗还是笑:“我其实睡过头了,差点还上不了飞机,所以能准时回来就已经很幸运,你就别挑剔我了,再说衣服什么的,换一件就是了。”

他既然这样说,潘霏霏也没奈何,看了一下,把身边那个看兄妹重逢看到目瞪口呆的年轻人拉过来:“明朗,这是梁启文,我男朋友。”

谢明朗早就看见那个腼腆的年轻人,听潘霏霏介绍发现自己猜想得果然不错,一边和梁启文握手,笑说:“霏霏在信里老是提到你,我一直想见见你。我是谢明朗。”

梁启文瞄一眼潘霏霏,后者正笑着望着他,说:“嗯,这就是我哥哥了。”

他一震,连声喊“大哥”,听得谢明朗忍俊不禁,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寒暄几句,才去拿行李。

他事先告诉过潘霏霏自己行李多,果然开了两辆车才勉强装下,潘霏霏不停地和谢明朗叙旧,说家里的事情,也说自己的事情,一路上都没有听过。谢明朗虽然累,但听着潘霏霏愉快地说说闹闹,这才终于觉得是真的回来了。

之前租的公寓早就退了,在回国之前想再租回来,却因为已经有了住客而不得不作罢。潘霏霏替他找的新公寓地方也不错,房子还更大一些,离公园很近,设施也很齐备,到卧室打开衣柜一看,当年留在潘霏霏那里的衣服如今挂得整整齐齐,一望既知是用心收拾的。他谢过潘霏霏,又以刚下飞机为由推掉他们订好的接风宴,彻底洗了个澡,刮胡子换衣服,再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和梁启文一起等在客厅的潘霏霏惊叹:“嗯,明朗,这下你变成好男人了。”

他送走潘霏霏他们后,就去了一趟医院,做全身检查,也约好治疗时间。经过一番折腾,从医院出来的时候人也饿了,拦出租车去了当年喜欢的餐厅好好吃了一顿,所幸食物还是一如记忆中的清淡美味。回去的路上遇见堵车,在剧院区一带龟速磨蹭了好久,留给他充裕的时间把每一家剧场和电影院外的大海报都好好欣赏一番。

三年光阴对于娱乐圈这个喜新厌旧风水轮流的地方已经足够是一个轮回。海报上出现的名字和面孔已经足够暗示些什么,当年还只是剧院配角的年轻人开始担纲主角,有人更进一步,也自然有人淡去了身影。

刚回国的头几天他都在调整身体状态中度过,除了家人,也就是去找张晨确定摄影展的进度。但他回来的消息传得很快,没几天不少朋友的问候已经一一传来,派对酒会的请柬也陆续送到,这样一看,似乎离开的那几年根本没有存在过。

在应承那些请柬之前,谢明朗先去看了一场戏。

在堵车那天看到言采的面孔出现在《小城之春》的海报上时,谢明朗就已经定了主意要去看。有当年的前车之鉴,他订票时特意订了晚几天的,但这次是在大剧院公演,票并不难买,还很顺利地买到了大厅的中排。进剧场之前衞可打电话来,邀他去吃饭,说是一群朋友等着,夹缠半天,谢明朗好不容易用别的理由推了这次,但禁不住衞可磨人的本事,还是应了下一次。

电影原着本就不是轻松愉快的基调,而其中的种种抑郁曲折在小舞台上更加被强化了。演玉纹的周蓝他以前只是听说,看她演戏还是第一次,当真是好演员,几个动作一两句话,俨然就是民国中人了。

言采演戴礼言,生了肺病而拘在破败的大宅中郁郁不得志的中年男子,守着妻子与幼妹,了无生趣地打发残年一般活着。

时光对他向来厚待,至少在谢明朗看来,这几年的时光在言采身上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舞台上的他脸色发白,脚步沉重,眉间愁云紧锁,说话有气无力又恰到好处地传到剧场的每个角落,但那些都是角色的,他演得太好,有一刻谢明朗当了真。随着剧情进展,花厅里夜宴一场,在四个人推杯置盏之中,平日竭力掩藏的情绪在无声中悄然爆发,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年幼的妹妹一脸憧憬看着志忱,这个男人的到来,就像一阵风,暂时吹去了盘旋在老宅上方固执不肯离去的一切低落和颓丧;玉纹笑着和志忱划拳,礼言看她醉了,也笑着去拉,反而被一把推开;他之前被烛光映亮的面容、被酒舒展开的眉头一瞬间又暗淡了,但是目光不肯离去:烛火下的妻子再不是友人拜访之前那个整日问医买药的落寞妇人,她开怀大笑,眉目间顿时鲜明,就像寥落春季里陡然盛开的花朵,像一团火,在无声地尽情歌唱。

也许别人都在看郑晓的志忱——他控制舞台的功力有增无减,尤其是那角色本身色调明亮,更是惹眼得很。但是谢明朗一直在看这一场里的言采,只是顺着他的目光再去看其他的角色。他去找言采眼中那从剧目开始就挥之不去的抑郁和死一样的寂静,又看着那些迷恋和欢喜随着酒精暴露无遗,最终归于洞知一切的了然、自卑和再次的寂静。谢明朗喜欢看言采表现这些细微的表情,这是他所擅长的,而他熟悉这一切。

剧目的最终是玉纹和礼言一起走在城墙上,并肩站着,看着城外的春天。一瞬的激|情,还是被责任和理智拉了回来。那一刻一直都略略有着佝偻的礼言在妻子身边,直起了背,在经历了风波后,这夫妇二人,最终还是互相依守。

这是胜于情爱之外的道德和理智的力量,也是希望。

谢幕的时候言采得到了最热烈的掌声,尽管真正的主角应该是玉纹。言采含笑四顾点头致意时目光也扫到谢明朗这边,整个剧场将近千人,他根本看不过来。

散戏之后谢明朗跟着人流走出剧场,为了分流人群,剧院开了好几个侧门,谢明朗出来的那个就在演员入口和化妆间边上。他瞄见不懈守在门口的满脸热忱的年轻人,男女都有,莫名笑了。

应约赴衞可的邀请那天,谢明朗先去领了体检报告,一切正常,在非洲时不时困扰他的疟疾回来之后也有良药治疗,进展中的第一个疗程效果很好。

衞可看见他第一眼和大多熟人的情况一样,愣在当地,半天才敢认。他重重抱了一下谢明朗,拍着他的背笑说:“他们都说认不出来你,我还不信。真的变样了。”

这个时候谢明朗已经剪了头发,穿风衣,那种所谓“流浪的艺术家气质”一扫而空,如果不是黑得过分的皮肤,看上去倒像年轻的大学讲师。

谢明朗笑笑:“我觉得我出去几年,国内的时间就像忽然凝固住了,你们都没有变。”

“你用了复数,特指还是泛指?”

“你看,追求细枝末节的毛病也一点不改。”

他们说说笑笑进了会所,正好看见侍者推着一车冰好的香槟酒进厅堂。谢明朗立刻停了下来:“你当初说的是私人派对,这可不是三五个人……”

“的确是私人的……就是派对的主人不是我。”衞可笑得一脸无辜,“很多人都要见见你,你却只顾躲起来逍遥,就只有这个法子了。”

谢明朗苦笑:“没办法,我待在地广人稀的地方太久,已经有反社会倾向了。”

衞可并不把这句话当真,笑着说:“正好重新培养一下,你这次回来,短期内不出去了吧。来,给我好好说说非洲的奇遇。”

后来人陆续到了,有认识谢明朗的,都过来打个招呼,闲聊一番,如此反覆数次,谢明朗和衞可的交谈被中断数次不说,他离开这种环境一段时间,这种人际交往周旋不太习惯,很快也倦了。到了后来觉得没办法,说:“最可怕的还是人类。”

衞可忍笑:“这句话说得轻声一点。你这次回来,除了摄影展之后还有什么别的近期打算?”

“想在天气还没暖起来之前再南下一次,去拍候鸟。”

“你拍动物倒是上瘾了。不再拍人了吗?”

“拍得少了。”

谢明朗说完从口袋里翻出烟来,衞可看见烟的牌子,别有深意地笑了一下,忽然说:“改天我们去看出戏吧。最近好戏不少。”

谢明朗不动声色,随口应道:“哦,你说看什么?”

“比如《小城之春》。”

“这出戏你看了几场?”谢明朗转头笑着问他。

衞可想了一下:“加上陪人去看的,四五场吧。”

“那想来应该不错,能拉你在剧院里坐四五场。”他忽然话锋一转,“我觉得也不错。”

“你动作好快。已经看过了?”吃惊的人换成了衞可。

“那天搭车经过,看到海报,就订了张票。周蓝的玉纹演得好,最得原着的意思,郑晓的志忱也很好,演戴秀的小姑娘台词还是差了一点……不过言采的戴礼言,还是其中最好的一个。”

衞可点头:“他的确演得好。明明是三个主角里最不讨巧的角色,还是能演得让人目不转睛。这出戏演员都是一时之选,当初选角公布之前,我还以为他是演郑晓的角色,郑晓去演戴礼言。”

听到这裏谢明朗笑了:“当初我们认识,你也说言采和郑晓的角色应该反过来。”

“是哦,不说我都忘记了。亏得你还记得。”衞可笑得有些感慨,又说,“你虽然已经看过了,还想再看一次吗?”

“可以了。有这个时间不如去看一场别的。”

他们正说着,忽然听到大厅响起掌声,就双双扭过头去看,却见言采、郑晓还有周蓝三个人出现在入口处。《小城之春》上演至今风评始终不错,票房也好,算是戏剧界一桩美事,所以他们一出现,在场的其他宾客无不报以善意的掌声。

衞可事先不知道言采也会过来,心裏暗叫一声不好,瞥了一眼谢明朗,正想要不要解释一下自己的不知情。本想着还是说一声的好,身边的谢明朗放下手里的杯子,笑说:“你偶像来了,这次是不是还要躲?”

听语气倒是全不在意。衞可还是苦笑:“看来我说事先我不知道你也不会信了。”

“没,我只是意外下了戏他还不累,有力气来玩派对。”

和言采不了了之的事谢明朗从没和第三人谈起,他估计以言采的个性,更不会提。他看衞可难得的谨慎,心裏不知是什么滋味,只是端起酒把剩下半杯酒喝了,说:“晚了,我现在要调整生物锺,你没喝够的话下次我们两个再出来喝。”

他说完要走,衞可却拉住他,使个眼色:“言采朝这边来了,现在走就太昭然了。”

言采正分开众人向他们走来,离得近了之后,眼底最初那一点惊讶也散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慢慢浮现的笑容,好似真的高兴这场重逢一般。

谢明朗抬眼的瞬间,适当地调整了一下表情,没看言采,转向衞可轻声说:“你挑得好天时地利。”

“不要说得唯恐避之不及一样。完全可以坐下来喝杯酒,谈一谈他的新戏,我说明朗,你现在变成我喜欢的一型了,不如考虑我吧。”

他口没遮拦的玩笑话听得谢明朗不急不怒,就是不笑:“别人开玩笑就算了,你开这种玩笑,就未免穷极无聊了。”

衞可听他语气不善,收起笑脸道歉;谢明朗飞快地瞄了一眼四周,至少表面上看来没人在看着他们;这时言采已经到了眼前,笑容也是恰到好处,他也总是能恰到好处:“他们说你回来一段时间了,没想到在这裏遇见。”

谢明朗早一步把烟收起来,这个动作很小,言采还是瞄到了,没做声,只听他说:“两个礼拜了。我还去看了你一场戏。”

“哦?”言采坐了下来。

谢明朗看了一眼衞可,继续说:“刚才还在和衞可说到《小城之春》。那个角色你演得尤其好,特别是喝酒那一场群戏,动作发声,演员之间的配合,都很精彩,比起双人戏来,这种剧本更适合你发挥。”

言采听完,勾起个含义不明的笑容:“要不是知道你从来不读剧评,我还以为你从哪个剧评家的文章里直接摘来这一句。”

谢明朗跟着笑:“怎么,这么陈词滥调吗?”

“谢谢你来看戏,也很高兴你喜欢。”言采稍稍停了一下,“对了,你的摄影展是下个礼拜开展?”

“下周六。你要是愿意赏光,我送你两张票?”

这话衞可听不出根底,言采一听,还是笑:“也好。影展的主题是什么?”

“东非大草原上的野生生物,和山谷湖区的鸟类。我这两年都在照这个。还有一些其他主题不那么明确的,都一并交给了张晨,让他看着办。”

“哦,这也不错。我记得你对生物摄影也一直很有兴趣。”

“的确不坏。”谢明朗微微一笑,侧过头瞄了言采一眼。

他们就像一般朋友一样坐着聊天,从摄影展一直说到近来国产电影的低潮期,泰然自若到连衞可到最后都有些目瞪口呆,继而觉得坐不下去,也不管谢明朗听见他要走那一瞬稍稍阴沉下去的脸色,还是厚着脸皮找个借口撤了,把言采和谢明朗两个人留下来。

衞可一走,两个人之前本来还看起来很正常的交谈几乎在同时收住,彼此百无聊赖地端着酒杯不是看着场内其他人说笑,就是低头枯坐。说实话这样的气氛在这种场合下太不合适,更多少有点现眼。谢明朗想着也觉得没有意思,正要也找个借口,正好这时郑晓和周蓝来找言采,趁着这个空隙,谢明朗也就脱身了。

他先找到派对的主人,道了个别,又和衞可打了个招呼,不巧的是这时衞可身边的年轻女歌手喝得太多,鞋跟一崴,一整杯红酒全部给谢明朗的上衣喝了。他的上衣是浅色的,这一来前襟好像染血,实在惨不忍睹。谢明朗无法,匆匆安慰了一下面露尴尬之色的肇事者,就去洗手间试图清理一下。

颜色眼看是擦不掉了,谢明朗更不愿把上衣弄得湿淋淋的这样走出去,无奈之下只能大概清理了一下,让自己看起来至少不过于狼狈,这才肯走出去。

门刚一拉开就见到言采的脸。没想到又在这裏重遇,之前可以摆出来的笑脸这时都成了无谓,谢明朗让出一条路来,言采却不动,反而退了一步,让他先出来。

先妥协的还是谢明朗。走廊上的灯没有宴会厅上那么亮,但过道狭窄,之前能避的此时倒是无处可避。僵着对立片刻,谢明朗才说:“晚了,我已经不习惯这种生活,先回去了。”

言采稍稍低下眼来,好似无动于衷地说:“哦。”

谢明朗走出几步,身后听不到动静,他知道言采在看他,却没有回头。他心想一切真是糟糕,今晚自从见到他,就都变得糟糕起来。当年说过的若无其事坐在一起讨论新戏,他们都做到了,也许并没有想象中那样让人难堪。时间真是最好的遗忘剂……

他定神,但又神奇地发现自己好像能看到言采走在自己前面,留下一个坚定的背影。俨然就是《尘与雪》开场那个镜头的回放。

谢明朗莫名想到,根据偶像电影的走向,这个时候他应该坚定地回头,他也在等他回头,然后顺理成章地拥抱热吻,诉尽相思,最后皆大欢喜。也许细节上会有点儿不同,但结局总该是大不离的。

可是如果真如电影一般美好,早在走到现在这一步之前,故事就应该欣然结局了。

影展开展那天谢明朗没有到场,张晨对此稍有微词,不干不脆地说了句“也好,符合你这两年来一贯的低调”,还是尊重了他的意思。

他按照之前计划的,开车去南方的候鸟保护区拍最后一批越冬候鸟的照片。几年没在国内开过长途车,又碰到春天,总是下雨,开到丘陵地带还容易起雾,这让他非常不习惯,不由自主地怀念起非洲来,虽然那里路况极糟,动辄尘灰扑面,但晴天总是长长久久,太阳升起落下,每天的生活都如此规律。

回忆一旦开头,就难收住。谢明朗又想起奈瓦夏湖一带各色斑斓的鸟类,肯雅是他在非洲待得最长的国家,他甚至在那里遇见沈知的同事,也是从此人口中,他得知沈知交完毕业论文,正在苏丹考察旅行。

那段时间谢明朗正好也要去苏丹,在沈知朋友的帮助之下,他们又见了一面,还是在一起抽烟喝茶。谢明朗没有提起和言采的事情,但沈知也许猜到了,在一片烟雾缭绕之中颇为怜悯地说:“我爸不会爱人,言采在他身边那么些年,最好的最坏的统统学到了,这点也全盘接收。我上次见到你们,以为他终于学会了,谁知道还是弄成这样。”

说完自嘲般地一笑:“他总以为对我爸的感情是爱,自己看不清楚,活该。”

谢明朗讨厌知道内情者那种无意流露出的居高临下的疏离感。他可以反驳,但还是什么也没说,转过头去看着尼罗河在苏丹的这一段,抽着他的水烟,谈自己的工作,也问沈知的工作,就是不谈言采的话题。

穿过一条隧道,再两百米就要转弯。谢明朗放慢车速,尾灯亮起,刚一打过方向盘,没想到映入眼帘的就是一辆货车冲破防护栏撞向自己前方的小车的场景。他一个激灵,直觉地猛踩刹车,同时把方向盘往车祸现场相反的方向打,总算在十几米之外停住了。

谢明朗松了口气,看着惨不忍睹的车祸现场,才解了安全带要下车去看一看情形并报警,车门还没打开,忽然听到一声类似于厚纸箱从高处落地的声音,短暂的眩晕和酥麻过去,还没等反应过来,又听见第二声同样的声响,接着整个人朝一旁撞去,胸口和左臂一阵闷痛,剧痛袭来的同时,意识也在瞬间远去了。

中途的时候觉得颠簸醒来过一次,那时睁不开眼睛,觉得自己问了句“出了什么事”,但没等到回答,又一次晕了过去。

他大概知道自己是遇到了车祸,可能还撞伤了肋骨,但是就是醒不过来。但是疼痛的感觉一直挥之不去,感觉就像他在非洲前几个月老是做的梦,梦见一把刀沿着脊柱划下来,皮开肉绽,就是不出血。他因为痛,不得不蜷曲起来,结果伤口裂开,反而适得其反。

那个时候他还能被吓醒,挣出一身冷汗继续睡。现在是一样的痛,可能更甚,却醒不了。

他只觉得身处一片混沌之中,若干次他依稀听到有人在耳边说话,又不真切,迷迷糊糊地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