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章 借着外敌的压力,搞大明自己的变法

第五卷

既然朱树人心中已经定下了未来整整二十年的对外反击时间表,那么后续这些年里的大明内政建设、种田攀科技规划,自然也都要为这个时间表服务。

当然了,朱树人内心的想法,是无法直接对内阁成员披露的。

因为这里面的很多决策依据,尤其是他对准噶尔部等卫拉特蒙古未来对中原王朝的威胁、罗刹人对中原王朝的威胁,都只是来自朱树人前世的历史知识,这是没法对外人铁口直断报答案的。

也就眼下第一个七年周期内,对缅、越动手的计划,勉强可以拿出来,跟史可法、张煌言他们透露一下。毕竟这个第一阶段,明眼人现在就能看出来。

李定国汇报回来的缅、越不恭之状,侵吞云南那些摇摆土司,都是实打实的罪证。连史可法也理解,只有敲打一次,他们才能彻底认清现实,让中南半岛上那些政权知道大明这次是彻底中兴了,跟以前不一样。

而朱树人觉得,史可法也只要理解到这一步,就够了。

因为史可法已经六十多岁,他未必能活到这个七年计划执行结束。就算逆天高寿,到时候肯定也已经告老致仕,离开权力中心了。

后面两个七年计划,只是朱树人张煌言这些中枢重臣,以及李定国郑成功那一代武将操心的事儿。

……

自己心里有了数之后,朱树人于1663年四月底,一个初夏农闲时节,在南京城外、江宁博物院里,召开了他的“未来七年计划会议”。

江宁博物院这地方,如今也算是大明的科学圣地了,自从隆武三年开始建设,如今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五年。

当初分别建设的各种博物馆、动物园、植物园,统统被合并到一起。由工部下属的大明科学院,再派出一个机构统一管理。

工部是部级的,大明科学院就是司级,主官理论上应该是郎中级别,不过因为朱树人对科学工作的重视,事实上会额外给加侍郎头衔,分管科学院工作。这就好比后世的“副部直接领导司局工作”。

因此科学院下面各级单位的待遇也水涨船高一律升半级,博物院的负责人也就不再是工部的主事,而是一个员外郎。

它的工作也不仅仅是进行这些实物展品的研究和展示,还涵盖了编写出版各种科普读物,搞搞面向大众的科学扫盲。因为这种着作需要的绘图印刷非常复杂,大明还特地在印刷科技方面做了些优化,近年来甚至能印刷彩图的博物学图志了。

经过十五年的建设,江宁镇周边俨然已经又成了一座南京新城,繁荣程度完全不亚于南京城内。博物院的园区也比一开始又扩大了好几倍,还有无数的疗养院和会务场所开在这片鸟语花香的土地上。

此前跟满清相持的那些年里,还有不少朝中文官对于江宁镇这边的科技和工程研究机构建设,提过一些微词。他们倒也不是反对搞这些建设,只是纯粹觉得“要害部门应该造在南京的城墙之内,哪能在郊野小镇如此大兴土木”。

这要是将来南京城再遇到外敌,有蛮夷打过来,城内还能靠城墙和守军维持,城外的设施不都白给了么?

而只有朱树人知道,以当时南京城发展繁荣了数百年的现状,城内都拥堵成啥样了,一堆的达官显贵置业。如果非要在南京城里造,那摊子肯定铺不开,还处处掣肘,环境也不适合搞“大学城”。

所以,为了尽可能圈地,肆意发展,朱树人宁可在城外。

反正只有他清楚,随着炮兵火力已经发展到如今这个时代,未来的国防必须要靠拒敌于国门之外,至少也是依托一道道边境防线和机动兵力弹性防御。

传统的城墙,价值只会越来越低,所以有没有城墙保护,根本不重要了。

未来南京城的城墙,只会渐渐演变为一种文物的存在。说不定将来还要靠类似于历史上林徽因提出的“可以把北京城城墙的顶部改造成人民公园”设计方案,才能让城墙免于被工业化进程拆毁。

既然如此,朱树人提前在江宁镇上搞科技和工程研究,将来渐渐弄成南京新城,反而可以变相保住南京的城墙,让统治者不用担心“不拆南京城墙就没法在南京搞工业化”。让有城墙保护的旧城区,将来就只承担政治职能,其他职能都可以交给城墙外的新城区。

……

“数年没来江宁,没想到此地繁荣,已不亚于京城之内了。殿下真是高瞻远瞩,泽及后人呐。”

年老多病的史可法,已经好几年深居简出了,连南京城墙都很少出。此番朱树人召集会议,他才被人抬着来散散心。

一看到江宁镇上的博物院和一堆科研机构、工业工厂的景象,就让他生出恍如隔世之感。他甚至觉得,以后要是可以不用上朝,不如就在城外这儿找个疗养院养老了。

周遭奇花异草珍禽异兽那么多,一看就鸟语花香心旷神怡,说不定还能多活几年。

“宪公喜欢,随便找一所疗养院占下便是,这有什么——放心,不是国之公器,都是沈家的产业,借住而已。”

朱树人当然是直接慷慨疏财,尤其他知道史可法的脾气,还是比较清廉的。他也就不说送,只是对方晚年无限期借住而已,直接堵住了对方的推辞。

大伙儿闲扯了一会儿,很快朱树人就引入了会议的正题。

“此番集议,是想讨论一下,我大明未来七年的计划。此番孤已经把宁宇(李定国的字)从云南前线召回。有些事情诸公有疑问的,也好当面向他了解,机会难得。

从他奏表来看,缅、越对去年被灭的西南叛贼余孽,还是多有收留的,更是对云南部分尚未完成彻底改土归流的土司,有一定的侵夺。

只是如今新君改元不过数月,不宜妄动刀兵。而且我大明如今的制药、化学,也还不足以彻底对付热带山区雨林,这几年还需努力。故而孤打算定一个为期三到四年的内政计划,一切以到时候对南疆用兵、彻底让缅越重新臣服大明、认清形势为目的。”

朱树人把会议目的说了一下后,众人也都没有异议,然后朱树人就分了一下讨论议题,从内政改革、新占领土建设、科研攻关,三个方向,分别开始划重点。

他首先提了新君继位后的内政变法部分。

变法这事儿,严格来说跟未来对缅、越的行动没什么强关系,或者说无论要不要对外用兵,都是该变法的。

但如今是新君刚刚改元,也确实适合推一把变法,当初张居正也是从万历元年开始搞的。

朱树人觉得,当初张居正变法中、在张居正死后被废除的那部分当中,有很多还能拿回来继续用,最多稍稍修补一下就行,或者还能与时俱进优化推进。

张居正之法中的吏治部分,是保留得最好的,他给官员绩效定的那些考核内容,有一些并没有在他本人之后完全被废,所以这部分直接留下。

至于张居正的财政法部分,已经人亡政息了,后来经过几十年三饷、厘金、工商税,财税来源繁复,要回到一条鞭法也不可能。所以只能是略微借鉴,然后重新制定。

而且如今大明人口锐减,比张居正时一半人口都不到,所以人地矛盾并不是很尖锐,还能把好几百万人往东北新屯垦区移,还能多种玉米薯仔,所以耕地的占有制度,暂时没必要动,以免一下子动的东西太多,惹来反弹。

朱树人很清楚,改革要一步一步来,吏治和财政也要分开来弄,这样才好时时刻刻联合大多数,打击一小撮,把支持变法的统一战线最大化。

第一个七年就盯着一块改,攻克之后下一个七年再改一部,如此二十年内可以完成三个大方面的变法。期间每次变法成功后,面对人心质疑,还能靠对外取得一些军事胜利,来证明“变法确实富国强兵”了,从而巩固改革的政治正确性。

自古各种改革,终究是需要靠富国强兵来交出答卷的,当初宋朝王安石变法,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变法实施之后,大宋对西夏的用兵胜败到底是变强了还是变弱了”。

如果变法期间,西军对西夏出现了重大失利,那么王安石的集团就得引咎辞职、贬官几个人,推进力度也要暂缓。而如果西军大胜,往往内政改革上也能乘胜追击。

朱树人多了那么几百年的眼界和见识,自然把这个道理想得非常透彻。

缅、越,准噶尔,罗刹,这些如今都不足以为大明的心腹之患,但该对付还是要对付,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只是犯的时候不能光想着犯,还要四两拨千斤,把内政利益一起捎带着最大化。

……

“孤欲实施的第一阶段变法,主要涉及财政,孤想把张居正之法,与本朝三饷、厘金以来诸法结合,让朝廷财政从战时制度渐渐回归到和平年代的征收常法上来。

毕竟当初为了灭清,为了平定流贼,朝廷从崇祯十四年开始在南方全面试点厘金,至今已有二十二年。这二十二年里,财政一直是比较宽裕的,靠着工商税的支持,把养兵养官打造军械维持补给,都撑了下来。

但是厘金毕竟不是常法,我们这一代人用即可,给后人留的财政法度,还是要持重为好。”

朱树人说到这里,先停顿了一下,看看别人是否能理解他的苦心。

张煌言反应快,他平时也知道厘金的种种问题,现在表弟提出,他立刻把自己一贯的担忧说了出来:

“厘金收钱确实快,而且收的是富商的钱,涉及的财货也少有赤贫百姓之必须,所以对赤贫百姓的压力很小,也容易收。

只可惜此法虽有百般好处,却有一样严重弊端,那就是需要分省设卡,所收钱财分省截留,也都承诺给本省使用。当初有强敌来袭,各省为了自身的利益,为了保护自己最切身的安全,勉强踊跃。

但如今我大明又重新恢复全盛故土,这种各省自缴自用的商税,已然有些不合时宜。如今只是我辈有中兴大功的文武尚在,所以能强行压制住厘金的实际用途。

一旦我们这辈人将来……可不能把这种问题遗留给子孙后代,那绝对是会导致藩镇趋势的。”

张煌言非常清楚,唐朝形成藩镇割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事权和财权兵权全部下放给各个节度使,那能不割据么?

所以,特殊时期财权下放是可以的,南征北战中兴的这一代人之后,再下放,后面的皇帝和内阁、户部就未必压制得住地方了。

事实上,说得难听点儿,朱树人、张煌言自己,就是当初厘金制度养肥出来的藩镇。所以没人比他们更懂这条路的潜在危险、以及要如何预防。

就好比没人能比赵匡胤更懂如何杯酒释兵权、如何防止殿前都点检造反,谁让他自己就是这么造反上来的呢。

朱树人见内阁都支持他的想法,也意识到了痛点,便继续往下细说他的设想:

“所以,孤计划在未来七年内,逐步试点取消厘金,取而代之的是朝廷统一征收的新工商税,不再在流通环节征收,而是在生产环节征收。

然后就可以跟田赋一样,由朝廷统一征收,而非各省地方截留。或者最多只是给地方提留一小部分,比如,八二开,朝廷拿八成,地方留两成。稍微留一点,也不至于改革过于激进,彻底打击了地方上的征税积极性。”

朱树人说完后,史可法和张煌言都有些无法理解,倒不是觉得这样不好,而是觉得,这根本没法执行,没有可操作性。

张煌言诚恳地指出:“可是,生产环节如何全面征税呢?难道要跟当初江南的织造税一样,每台织机每年缴纳四钱税银?直接数机器的台数?

除了这个办法之外,我实在无法想象,怎么统计民间的工商税生产环节税源。”



第〇话 第四百七十八章 朱树人那么高的智商,怎么可能满足于“摊丁入亩”


面对张煌言的无计可施,朱树人却是一脸地胸有成竹,他前世就是出自知名智库,对历史上的财税改革可行性有很深的见解。

他不会简单的抄后人的答案,也不会盲目觉得越晚的手段就是越好的——这里面也得兼顾可行性和技术基础设施,有些后世的计税方式,如果需要的硬件要求太高,那也绝对不能往大明生搬硬套。

所以他在环视了一圈全场其他阁臣后,才稳重地宣布了自己的具体执行措施:

“孤岂不知要从生产环节征收工商税,绝对比从交易运输环节征收厘金,更困难得多?所以,原本我大明按织机数量界定生产规模、从而征收丝绢税的做法,当然要沿用。

但这还远远不够,更要以此为基础,推陈出新,举一反三,才能尽量涵盖新生的产业,兼顾公平。”

朱树人几句定调子的话,立刻就把张煌言史可法的兴趣都激发了起来,他们真心很好奇,朱树人能怎么干。

朱树人继续说道:“孤以为,可以把如今的丁税,或者说人头税取消,然后重新制定。未来农民就不用缴纳人头税了,种地的百姓已经缴纳过田赋粮米,或者是赋粮的折色,再让他们按人头纳税,对于赤贫不太公平。

只缴田赋的话,田多者多缴,田少者少缴,无田者不缴,也不至于逼得百姓再出闯贼张逆之流。”

朱树人这番话,如果是后世之人开了天眼来看,肯定会误以为他是要搞“摊丁入亩”,但史可法和张煌言都不是穿越者,所以倒是没有先入为主的成见,

但他们也立刻意识到,这个办法对于社会的公平是有好处的,可以防止田少无田之人还被严重盘剥。

只是凭白废除了一项税基非常广大的税种,对大明的财政肯定是有严重影响的。他们却没看出来这样做的增收点在哪儿,能撬动其他什么东西。

而事实上,朱树人这种做法,当然跟很多穿越小说抄的“摊丁入亩”还是有重大不同的——他前世也看过不少小说,知道写摊丁入亩是让读者理解成本最低的做法,不用多解释就能让人产生“这么改了之后国家就牛逼了”的印象,至于具体怎么牛逼的,已经不重要了。

可惜朱树人不是写小说,他要的是治国,所以他只是“废丁”而不“摊丁”,而且废的丁也不是全废,而是只废农业领域的“丁”。

时代已经变了!如今的大明,已经开始了初步的工业化努力,搞了将近二十年了,手工业的发展,远非历史上清朝可比。

可以说,如今的大明手工业产值,虽然还达不到工业歌命的程度,但超越历史上清朝雍正年间,以及干隆年间却是已经完全可以做到的了。

大明的炼钢冶金,普遍接近了后世西方1750年代以后的水平,比历史同期领先了至少一百多年。化工水平更是逼近了西方十九世纪。

而纺织业方面,虽然没有蒸汽机动力,可小宛纺纱机(珍妮机)、飞梭织布机都已经推广了整整二十四年。

如今全大明所有的老式单轮纺车几乎都淘汰光了,除非是极个别边远贫穷山区或者蛮夷土司聚居之地,消息实在闭塞,无法与时俱进。

纺织业的棉纱缫丝棉布绸缎产量,更是增长到了崇祯年间的三倍都不止,基本上是二十多年里,全国相关产量整个直接翻了两番。

纺织品的成本和售价明显降低了一档,百姓穿衣也更加易得,对外海贸出口也开始变得强劲——历史上,清朝一直到鸦战之前几十年,对外出口的第一大宗还是茶叶,而非丝绸,这主要就是传统华夏纺织业生产方式效率过于低下,产能太少,所以产业规模上不去。

当时西方都弄出飞梭织布机八十年了,华夏还在用窄幅手工织机织绸缎。相比之下茶叶的产能扩张只需要土地,不需要工业实力,以至于历史上清朝从雍乾嘉三朝,对外贸易增长始终集中在茶叶上。

如今随着朱树人给大明百姓提前一百五十年纺织业变革,大明未来的丝绸之类出口,金额绝对可以超过茶叶。

说了这么多,无非是证明一个问题——如今的大明,已经有了相当的工业化人口,估计全国上下,就算没有一千万,但几百万肯定是有的。

非农业的生产人口,已经多到值得作为一个单独的税基人口门类,专门为之制定一套法则了。

……

“所以,我的具体办法,就是将来要给人口定籍——不过不是太祖皇帝那种民户军户匠户的定级,太祖当年的定级是要求世世代代原则上尽量不改行的。

而大明将来的定籍,是可以允许子孙改行的,甚至本人生前也可以给一次改行机会。改行也不会涉及是否能科举仕官、其他待遇,只是影响个人的缴税方式。

如果是农籍,那就要登记造册有田,有了田就按田地面积缴纳赋粮,但不用缴丁税了。如果是工商籍,那就缴纳工商人头税,但是不必纳粮。

以后粮全部从农籍人口那儿弄,钱全部从工商籍人口那儿弄,钱粮两条线从此分开,各尽其力。”

朱树人洋洋洒洒,非常严谨的把他那个取消农业丁税、但并不算“摊丁入亩”的操作方法,描述了一遍。

张煌言和史可法听后,都是颇感震惊,乍一听似乎非常简洁,如果能实施下去,绝对既能保障百姓的公平,不至于盘剥过重,还能保证朝廷用度——但总觉得还有很多漏洞,容易被人钻空子。

王安石、张居正当年闹出来的弊端,他们也都是熟读史书的。尤其史可法上了年纪,晚年更加注重读史,对于历朝历代的经济教训,他研究了好多年。

至于其他段位更低的听众,倒是还没资格反应那么快,他们还处在懵逼状态。

史可法眉头紧锁思索了许久,咳嗽着说:

“殿下的想法很好,足见惠民利国之心。老夫也知道,天下人人都可能有贪渎利己之心,唯独殿下搞赋税新政,绝不会有这方面的想法,不会是为了自己人敛财。

可是自古,好心办坏事的人也不少。刚才片刻之间,老夫已经想到了几个问题:首先,若是给百姓定籍以纳税,是按照太祖时那样实际考核其营生,然后再定,还是任由其自行报籍?

按殿下的说法,为了防止牢笼百姓,这籍还不是定死的,允许下一代子女自行择业,甚至本人也允许去官府择业换籍一次,那么多半就是自行上报的了?

如此一来,新法初行之时,百姓或许还不明就里,不知农籍工籍究竟哪个实际税负更重,会按照自己的本业报籍。

但假以时日,多年之后,随着工价粮价稳定,百姓心中也都有一杆秤,他们难道不会核算出,到底是工籍直接缴纳的税钱多,还是农籍每年上缴的粮食更值钱?

而一旦百姓比价出贵贱,必然会出现‘所承担的税负实际值钱更多’的那种籍,人口大量流失,改为‘所承担的税负,实际值钱更少’的籍贯。

比如若是粮食贵,所纳粮比所缴丁税高,则农籍纷纷转为工籍,哪怕事实上他们还是在种地,也会秋收后卖粮换钱、以钱缴纳工籍丁税。

若是粮贱,则情况又会反之,工籍纷纷转为农籍,哪怕事实上还在务工之人,也会拿工钱买粮、冒充农人纳粮。

何况朝廷所需钱、粮各有定数,无论钱多粮贵,还是缺钱粮贱,都会导致朝廷周转不开、军粮军需俸禄都有可能影响。难道最后,还要闹到太祖朝以实物发饷,或是张居正时强行折色么?”

不要以为古人就不知道“价格双轨制”的套利空间,会带来多大的趋之若鹜和混乱。

明朝人是经历过明朝初年的钱荒、不得不以实物发饷的。也见识过张居正一条鞭法时,因为必须缴纳白银,导致百姓卖粮换银,粮价因踩踏性出货而变贱。

史可法非常清楚,只要允许人民套利,最后肯定是奸商和人民中相对奸猾脑子活的人得利,而反应迟钝的笨拙良民受害,久而久之贫富差距就会越来越大。

作为传统道德规制下的纯儒,史可法痛恨一切的金融炒作套利空间,觉得只要新法引入了这样的因素,哪怕可以化繁为简,也会引入新的弊端。

不过,朱树人听了他的担忧,却没有不快,他反而觉得,大明还是有实干之才的。

他欣慰地点点头:“史阁老所言,切中其弊,可谓一心为公,孤自会无则加勉,尔等以后若是具体施行,也要时时警惕。

不错,只要有工农负担轻重之别、有套利的空间,百姓便不免会生出换籍减负之心。所以,孤此法已经定下了两个保险:

第一,便是刚才就说过的,虽然允许换籍,但也不是想换就换,每个人一辈子最多只能换一次。若是朝三暮四之徒,自然会被国法惩治。”

朱树人率先点出,他要搞的新法,虽然看起来跟后世的“自由择业”有点类似,但实际上还是有门槛的。后世劳动力市场你一辈子跳几次槽都行,而大明这边,只能改一次行(工人在不同雇主手下跳槽还是不受限制的,但身份切换转行只能有一次)。

当然,别用后世的要求来要求他,他肯让百姓一辈子能跳一次槽,在横向看来已经是了不得的仁政了。要是放朱元璋手里,别说本人一辈子不能跳槽,子子孙孙改行都要受限。

而且朱树人限制改籍,并不涉及对方具体从事的工作,如果改成农籍,以后不想种地了,觉得打工划算,也还是能打工的。

只要打工赚了钱,回来买粮把农业粮赋交了就行,具体干什么国家是不管的,国家关心的只是赋税。

史可法听了这一点,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确实有点没抓住重点,有这个后手,倒是可以一定程度上确保稳定,抑制投机流动性。

朱树人见史可法和大家都领会了其中妙处,又接着说:“而第二个保险,就是孤决定,在实行新法时,要严密核定丁税和田赋的数额,确保田赋的实际负担,是比丁税高的——

诸公不要以为孤这是在盘剥农人、鼓励工人,这是有严密设计的。因为在新法之下,能被认定为农户的,必须名下有田。

如果一户人家在官府黄册上没有登记拥有田土,便如此前的佃户、投献奴仆,那么即使他坚持要种地,在新法之下,他也无法登记为农籍。

以后凡是雇农,都认定为工人,认定为帮地主打工种地之人,有永佃权的,也折算认定为‘拥有永久被地主雇佣种植特定土地的权力’。

如此一来,农籍事实上相当于如今的地主、富农,至少也是有一定自有田地的中下自耕农,绝不可能是赤贫毫无立锥之地的贫雇佃农。

而工籍,既包括了真正在城市内务工的工商业匠人,也包括了赤贫失地农民,这个人群比有地之人更弱,朝廷给他们减轻负担也是应该的。

只要确保有地者税负更高、而有地者在卖地之前无法转为工籍套利,想套利换取税收优惠,就必须把自家多余的土地卖掉,那么就能让那些喜欢兼并土地之人,因为舍不得卖地而无法冒籍。”

朱树人的新法,肯定是把农业税定得比工业税或者说丁税高的,但并不存在“欺压农民”,因为他这儿的农民,事实上是地主和自耕农。而“失地农民”,是算作工人的。

这样把改行条件跟是否拥有土地挂钩,就大大限制了投机炒作,有些人倒是想去税负洼地,但他们舍不得卖地啊。

这里面事实上有了相当的“摊丁入亩”性质,把田赋都压到有地的头上,但却看不到“摊丁”的动作,做得更为巧妙。

史可法和张煌言思之再三,不由叹服,至少目前看来,别的弊端还不好说,但防止“百姓频繁换籍去套利税负洼地”这个口子,确实是堵住了。

只是,此法想要施行,反抗肯定也是很明显的。以后有大量私有土地的人家,想要投资工商业,肯定会多出很多限制,

按照朱树人这个分籍,你缴的是农业税,再去经营工商业,却不能如实缴纳工商税,那肯定是违法的,算偷税,会被朝廷彻查。

所以,未来想当大地主,可能会当不了资本家,只能选一个。或者至少也要搞“分家代持”,比如那些巨富之家,分出一个分支专门为家族持有土地,另外一个分支专门经营工商。

对于那些吃相难看,“既要又要还要”,什么都想投资什么机会都不想落下的全赛道稳健型选手,估计会怨恨朝廷。不过现在朝廷非常强力,揍趴了那么多外地,还有对刀把子的绝对掌控,估计他们也翻不起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