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是沈意棠和陆毓华回到军区大院, 陪着陆老爷子一起吃的。
沈国庆留在林红叶那边,他本来也想跟着姐姐回家的。
可是林红叶看他的眼神,实在难以让人拒绝。
那是一个母亲, 渴望和孩子亲近的眼神。这种眼神,也让沈国庆想起了自己的养父母。
沈国庆是个心软善良的少年,于是留下来陪着林红叶过年。
这可把林红叶高兴坏了, 晚上斩鸡肉的时候, 林红叶高兴地都在哼歌儿。
她还说明天要带着沈国庆去百货大楼里买东西!
这些年为了找孩子, 林红叶花费了不少钱。
但是孩子找回来了她高兴, 就打算把这两个月的工资和过年厂里发的过年钱, 全都花在沈国庆身上。
足足有上百块呢, 足够她给沈国庆买好多好多东西了。
“我说, 钱你也省着点花。”常三德还和林红叶打招呼:“现在孩子找回来, 以后读书、娶媳妇儿都得要钱。”
说着,他还塞了五张大团结给林红叶:“虽然国庆跟着他姐生活,但是咱们也不能啥都让别人出啊。”
“这些钱你拿着, 明天去百货大楼顺便给他们家的老爷子买点礼物。”常三德说:“那老爷子可不是一般人,咱们礼数要周到。”
“你明天不陪我们一起去?”林红叶反问:“你咋对孩子的事儿,一点儿都不上心?”
“我都给钱了, 还不算上心?”常三德反驳:“明天妈那边请拜年客, 我得早点儿过去帮忙。你去百货大楼买了东西, 也记得带着国庆过来吃饭啊。”
林红叶不想去。
但是常三德再三保证, 他已经说服了父母,肯定不会让她们再吵架。
林红叶这才勉强答应了。
另一边,沈意棠陪着老爷子吃了晚饭后,几人又坐在客厅下了会儿象棋。
老爷子在儿媳妇儿面前,一直端着范儿。
可是每次要输给沈意棠的时候, 他都趁沈意棠不注意的时候,想悔棋。
谁知道每次手刚伸过去,老爷子就对上儿子陆毓华那双冷冰冰的眼睛。
“不下了,不下了……”老爷子烦躁地丢开棋。
每次要干点啥,都被陆毓华盯着。
搞得陆毓华像他的老子一样,让老爷子浑身不自在。
“爸,别管他,他就那样。”沈意棠笑着推了男人一把,让他别这么严肃。
陆毓华垂眸,看着妻子红润润的脸,这让他想到了军区大院里种下的那一片红梅。
“我生了四个儿子,哪个像老四一样,整天凶神恶煞的?”老爷子瞪了眼陆毓华。
这个儿子是最凶戾的。
那双漆黑深邃的狭长眼眸,盯着人的时候;就像在审视别人,随时都能把对方抓起来审问似的。
陆毓华面无表情地扫了眼陆老爷子,又扫了眼被陆老爷子故意弄乱的棋局。
陆老爷子的脸色瞬间挂不住,心想这个老四,啥都能看明白,咋就不知道给他老子留点面子呢?
要是传出去,让人知道他儿媳妇儿给他放水,他都下不过,那他还咋混?
“爸,你别生气了,咱们来听收音机。”沈意棠把收音机打开。
虽然这个年代没有春晚,但过年的时候收音机里也能收到一些娱乐节目。
但因为时代的原因,这些娱乐节目大部分都是唱的样板戏和评书。
今晚半导体收音机里就唱的是《红灯记》,陆老爷子很喜欢听样板戏,总爱跟着节奏打拍子。
沈意棠一开始还听不习惯,可是在这个年代待久了,也逐渐感受到了样板戏的乐趣。
也不知道沈国庆在林红叶那边习不习惯?
沈意棠有时候走神,就会关心起沈国庆的状况。
林红叶对沈国庆那是真的没得说,把全部的母爱都灌注在了沈国庆身上。
沈意棠在担心沈国庆的时候,沈国庆此时正穿着干净的新衣服,躺在床上听林红叶给他讲《田螺姑娘》的故事。
常三德躺在一旁,听了就笑:“国庆是男娃,说啥《田螺姑娘》。来,国庆,爸给你说我们在汽水儿厂的趣事儿。”
晚上吃饭前,常三德被林红叶批评了一顿。
也知道对儿子的态度不对,所以今晚特意和沈国庆好好相处,增加增加父子间的感情。
今晚,常三德和林红叶逗得沈国庆‘咯咯’笑的时候。
夫妻两人对视一眼,都感受到了家庭和睦的幸福和快乐。
“要是咱们家一直这样就好了。”常三德还忍不住感叹。
林红叶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现在国庆都回来了,你还担心啥?”
“也是。”常三德瞬间笑起来。
大过年的,他干啥想那么多啊?
好好待在家里陪着老婆孩子,才是正经事。
军区大院,沈意棠和陆毓华在客厅陪陆老爷子听收音机;直到节目结束的时候,才回房休息。
今天家里已经彻底安静下来了,因为陆家的晚辈都回家了,不像除夕夜那晚,到处都是闹哄哄的。
现在家里就剩下沈意棠和陆毓华,他们住在二楼。
老爷子则住在楼下,除了照顾老爷子的家政阿姨,还有换班的警卫员。
沈意棠在现代就养成了天天晚上洗澡的习惯,所以到了七十年代,只要条件允许,沈意棠都会在晚上睡觉前洗澡。
一来干净,能洗去一天的疲惫。
二来是暖和,洗个热水澡,整个人舒舒服服的躺进被子里,别提多舒服了。
陆毓华知道妻子的习惯,也知道妻子爱干净。
所以只要他在家,就会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
就连袜子也是一天换一双,晚上也会把白天穿的袜子,用专门洗袜子的肥皂,揉搓得干干净净。
好在家里这几天是烧了炕的,而且还有夹墙。
烧炕的热气会顺着夹墙窜到家里的每一处,所以家里也很暖和。
袜子靠着墙壁晾,第二天早上就会被烘干。
陆毓华回到房间的时候,沈意棠已经裹着被子躺好了。
她睡觉喜欢穿薄款的睡衣,这样没有束缚感。漆黑蓬松的头发,披散在枕头上,露出白净红润的精致脸庞来。
陆毓华随手关了灯,刚上床就伸手把妻子抱在了怀里。另一只手还扶着沈意棠的腰,手掌宽大,手指粗长有力。
沈意棠十分喜欢男人身上的这股力量,很多时候,也被其吸引。
大多数女人生来都是柔软温柔的,不像男人那样粗壮、坚实,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蓬勃的力量感。
陆毓华只感觉今晚的妻子格外的配合,身体细腻柔软,如同一株藤蔓似的紧紧攀附在他身上,无论他怎么用力,都不落分毫。
因为情绪和感触都太亲密和热情,陆毓华竟然放纵出了一身汗……
第二天一早,沈意棠醒过来的时候,大院里的高音喇叭正在放红歌。
她迷迷糊糊的揉了揉眼睛,下一秒,搭在她腰间的那只胳膊收紧,沈意棠被男人搂进了怀里趴着。
而且她也感觉到了不对劲,这都一晚上了,陆毓华竟然还留在里面?
感觉到陆毓华即将苏醒,身体越来越烫,存在感也越来越强。
沈意棠有些难受的动了动:“你怎么没完没了了?”
以前只在书里看过这种,没想到到了她自己身上,竟然也实现了?
这都一晚上了,咋还不知道累?而且也没滑出去?
耳边是陆毓华低低闷哼的声音,窗外则是越来越热闹的烟火气。
沈意棠最后满脸潮红的推开男人,陆毓华低头在她汗湿的脸上亲了亲:“我去打热水。”
今天沈国庆不在,二楼除了他们没别人。
但是陆毓华出门打热水的时候,还是穿戴整齐,连白衬衣的扣子都扣到了最后一颗。
看着冷峻严肃的男人,沈意棠餍足的眯了眯眼。
这男人平时总是这样冷漠凶戾,可是只有两人单独相处或者晚上的时候,沈意棠才知道这男人有多乱来和疯狂。
每次出了门,又总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严肃禁欲的面对着沈意棠。
沈意棠用热水清洗擦身后,这才换上了衣服下楼。
这时候陆老爷子已经吃过早饭,去老干部活动中心,找人下棋去了。
他也从来不管沈意棠和陆毓华早上几点起来,反正每次沈意棠和男人下楼晚了,桌上都用保温桶装着热腾腾的早饭。
家政阿姨也不管他们啥时候吃完,只管干自己的活。
这种生活环境让沈意棠很放松,也很庆幸老爷子不是个古板严肃的大家长。
这么一想,她转头就看见男人严肃冷峻着一张脸,正坐在她对面吃早饭。
白衬衣被熨烫得整齐挺括,因为屋内暖和。
所以他连毛衣都没穿,就这么一件单薄的白衬衣穿在身上,偶尔还能瞧见白衬衣下起伏结实的胸膛肌肉。
沈意棠打眼一瞧,又想起今天早晨刚刚醒过来,就被男人抱在怀里,趴在那健硕的胸膛上……
从前,沈意棠总觉得男人冷峻严肃、稳健话少,以及在床上时的野蛮强悍。
如今再瞧着他的脸,却发现这男人竟然意外的英俊好看。
眉眼狭长,下颚线条清晰锋利,眼神虽然冷酷,但偶尔也会流露出一丝温柔。
“早饭不好吃?”陆毓华抬眸,利落的黑色短发,映衬着穿在他身上的白衬衣,让他看起来比平时更清冷。
“挺好吃的。”沈意棠实话实说。
每次回老爷子这里,老爷子都会按照她的口味,让家政阿姨准备一些饭菜。
就没有哪一顿饭,是不好吃的。
“过了初五才上班,你这几天有什么安排?”陆毓华问道。
“我没啥安排。”沈意棠摇头。
这几天又开始下雪了,到处都冰天雪地的,她也不想出去了。
“你要是也没安排的话,不如咱们就天天待在家里?”沈意棠这话刚说完,男人的眼神就看过来。
面对男人那漆黑深邃带着火热的眼神,沈意棠赶紧说:“我的意思是咱们在家里好好休息休息。”
自从穿书后,她感觉自己的日子过得好像挺忙碌的。
无论是从老家来京城,还是结婚、找工作,甚至是搬家定居这些事情,都在短短一个月内办完了。
她现在就想懒下来,踏踏实实休息几天。
最关键的是,她发现自己大姨妈好像一直没来。
不,不会吧?
他们虽然夫妻生活过的很勤,可是每次陆毓华都用了计生用品的。
这都是他们结婚的时候,陆家大嫂和她说悄悄话的时候,偷偷塞给她的。
大嫂说陆家的男人,那方面的需求都很大。
让沈意棠注意着,别怀孕了。
虽然这个年代女性十八岁,就可以结婚。但陆家大嫂觉得她还是太小了,连二十岁都没到。
年纪太小怀孕,对身体不好,所以一直叮嘱沈意棠和陆毓华要注意措施!
算起来,她的生理期如果准时的话,应该前两天就来了。
沈意棠瞬间觉得桌上的早饭不香了,那眼神还时不时的觑着男人。
“怎么了?”陆毓华放下筷子,眼神认真地看着沈意棠。见她欲言又止,就说:“我们是夫妻,有些事你可以直接说。”
“你戴那个的时候,没发现有破裂的吧?”沈意棠凑过去小声问:“我月经推迟两三天了。”
陆毓华沉默片刻,薄唇轻启:“没有。”
“可是昨天晚上都在里面……”沈意棠刚开口,嘴巴就被男人捂住了。
男人的掌心滚烫,紧紧贴在她的唇瓣上。
偶尔沈意棠想开口说话,男人还能察觉掌心被湿润饱满的唇瓣擦过的触感,温软中带着一丝痒。
“没有。”陆毓华顿了顿又补充:“我很确定。”
沈意棠点了点头,昨晚它似乎一直都没变小。只不过早晨苏醒的时候,变得更大了点而已。
都差点把她撑坏了。
大概是心里挂念着‘大姨妈’,到了中午的时候,‘大姨妈’果然来了。
所以晚上睡觉的时候,陆毓华刚上床,沈意棠就拿被子蒙着脸说:“来了,你别碰我。”
陆毓华没说话,搂着她的腰把人搂到了怀里,另一只手掀开了睡衣下摆。
沈意棠挣扎,以为男人还要。
谁知道男人只是把滚烫的掌心,贴在她的小腹,就闭上了眼睛:“睡觉。”
“你咋啥都知道?”沈意棠有点睡不着了。
“以前看三哥这么照顾三嫂的。”陆毓华实话实说。
沈意棠‘哦’了一声:“你三哥对你三嫂可真好。”
虽然陆老三这两口是真不着调,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两人夫妻感情也是真的好。
有时候想一出做一出,坑的儿子陆建华满脸血,但都不耽误这两口子继续恩恩爱爱。
陆老太太在世时,很多时候都指着陆老三的鼻子骂他是个蠢蛋,还骂他一辈子都被姜美玲吃的死死的。
但是陆老三不介意,觉得老陆家的传统就是疼媳妇儿,更没觉得自己疼媳妇儿是件错事儿。
最后陆老太太也只能妥协,随便这两口怎么折腾都不管。
只专心的带孩子,把陆建华好好教养着。
否则陆老太太真怕陆建华跟着不着调的爹妈,也给长歪了。
事实证明,陆建华被陆老太太养的很好。
但是爹妈实在不靠谱……
陆毓华不想过多提起陆家三房那边,很快就搂着沈意棠闭眼睡了过去。
这男人好像上床就只干两件事:睡她和睡觉。
过了大年初五,沈意棠就回了部队。
当张爱花看到沈意棠他们回来时,整个人都笑开心了:“小棠,你终于回来了。”
“你不在的这几天,我总感觉少了伴儿。”张爱花乐呵呵的拉着沈意棠的手,当看到沈国庆从里到外,都穿着一身新的时候。
张爱花忍不住伸手,摸了摸沈国庆头上戴着的虎头帽:“国庆,你这帽子可真好看。”
用百家布做出来的虎头帽里面,缝着上好的牛皮,透气又保暖。
还有两只红红的老虎耳朵竖在帽子顶上,虎头帽看着活灵活现,沈国庆戴着十分好看。
张爱花一瞧,就知道这帽子是比着国庆的头围来做的。
“做这帽子的人可真舍得,用的都是顶好的材料。”张爱花感叹道。
这个年代因为物资紧缺,所以很多人给小孩儿做衣服鞋子帽子啥的,都喜欢贪大,就指望着孩子能多穿几年。
可是林红叶给沈国庆做的衣服帽子,都是刚刚合身的。
她就这么一个儿子,头几年丢了不在身边。好不容易找回来,啥都要给最好,最合适的。
要是衣服帽子明年小了,就继续做新的;反正她挣的钱,都是拿来养儿子的。
林红叶对沈国庆的好,沈意棠看了都得心服口服。
沈国庆哪能感受不到呢?
所以过年这几天,和林红叶朝夕相处下来,沈国庆对林红叶还是生出了感情。
来部队的时候,还特意去了趟胡同口,给林红叶说了一声。
免得林红叶想孩子的时候,不知道去哪里找人。
张爱花逗了逗沈国庆,又把注意力落在沈意棠身上:“小棠,你知道不?咱们新来的师长,好像认识你堂姐。”
沈意棠惊讶。
她回京城过年的时候,新师长还没上任。
这短短几天就来了,还和沈凤琴认识?
“听说沈凤琴以前在京城救了师长家的孙子。”张爱花继续说:“不过这事儿还不确定,因为师长家的孙子还没来部队,听说是跟在父母身边走亲戚去了。”
“要过了大年十五才会来,顺便去你教书的学校读书。”张爱花因为老家离得远,所以很少回老家过年。
也正因如此,所以过年的时候部队里有啥大新闻,她都知道。
这是特意来给沈意棠通风报信的,因为知道沈凤琴这人总是针对沈意棠,担心沈意棠着了沈凤琴的道。
“花姐,我记下了。”沈意棠一边说,一边把自己从百货大楼里给大伙买的东西,都拿了出来。
张爱花把自家的东西拿回去后,就跟着沈意棠一起去给那些嫂子们送东西。
首先是给黄嫂子女儿买的新皮鞋。
38码的没错,黄嫂子女儿穿着正合适。
“哎呀,我女儿明天就要去相亲,这新皮鞋来的正是时候。”黄嫂子抓了糖感谢沈意棠。
大过年的,家家户户家里都有年货,而且也不能让沈意棠白跑一趟啊。
而且黄嫂子还告诉了沈意棠一件事,前阵子她看到王春燕和沈凤琴悄咪咪的躲起来说话。
也不知道两人说了啥?
王春燕离开的时候,很是得意。
“会不会说你的坏话啊?”黄嫂子还替沈意棠担心。
沈意棠估摸着说的是她父母和出身的问题,但这事儿她来随军的时候,就做好了准备。
也不怕被人说,如果真闹出来了,还能顺带把沈凤琴这个躲在阴沟里的臭老鼠,给扒拉出来。
但让沈意棠没想到的是,她没等到王春燕和沈凤琴到处散播她父母的事儿。
率先等来了王春燕对她的道歉。
“对不起,沈同志。”王春燕道歉的时候,还很不服气。
但是拽着她来道歉的人是她嫂子黎雪梅,而且黎雪梅怀里还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儿子。
黎雪梅一边哄着小孩儿,一边扫了王春燕一眼:“光道歉就完了?”
王春燕被嫂子压制着,咬了咬牙,又说:“沈意棠,你堂姐找我说你的坏话,还想让我散播你的谣言。”
但这事儿被她嫂子知道了。
她嫂子当时就修理了她一顿,王春燕怕嫂子伤心,就没敢作妖。
“沈意棠你父母的事儿……”王春燕刚开口,她嫂子黎雪梅就清了清嗓子,王春燕的声音立马变小了:“你父母的事儿,我谁也没说,要是以后家属院有关于你的闲言碎语,你可别赖我啊。”
沈意棠看王春燕不甘心还不服气的样子,就说:“你等等……”
她转身回了屋,很快就走出来,手里还抱着一箱牛奶粉。
这是黎雪梅托她进城买的,因为黎雪梅年轻时带着小姑子讨饭讨来部队的时候,身体给饿坏了。
这些年身体一直不好,好不容易找老中医调理了身体,生了个娃,但是奶水却不足。
就拜托沈意棠帮她买一箱奶粉回来,这个年代的婴儿吃的牛奶粉,价格贵不说,一般人很难买到。
因为弄不到那么多奶粉票,更别说买的多了,还要副食本和特殊凭证。
但是沈意棠能弄来,因为林红叶的弟弟常年跑运输,能弄到批条,也能弄到一般人弄不到的紧俏货。
所以沈意棠联系过林红叶后,就答应帮黎雪梅弄奶粉。
当王春燕看到沈意棠帮忙弄来一箱奶粉后,眼睛瞬间就红了。
她无比庆幸嫂子骂了她,拽着她来给沈意棠道歉。
否则她真要到处散播沈意棠父母的谣言,那她侄子喝不上奶粉,那不得天天喝米汤吊命吗?
这个年代就这样,孩子生下来没奶水儿,只能喝米汤。
虽然他们是军人家属,部队每个月会给生孩子的家庭,发放一两斤牛奶票,可是孩子根本吃不饱。
现在有了沈意棠弄来的一箱牛奶粉,她侄子就能吃饱,不用饿肚子了。
王春燕小时候差点饿死,知道饿肚子的滋味有多难受。
要不是嫂子带着她逃荒要饭,她哪能活到现在啊。
“谢……谢谢你……”王春燕抱着一箱奶粉,这回是真心实意的感谢沈意棠。
沈意棠扫了她一眼:“以后你别在心里骂我,帮着沈凤琴为难我就成。”
王春燕臊得脸颊通红,低着头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才小声辩解:“她说你父母是卖国贼这事儿,我真没到处宣扬。”
她放低了声音,回去后不仅嫂子骂了她,她哥王刚还差点打她。
因为他哥觉得这是污蔑,要是沈意棠的父母,真是卖国贼,组织上就不会同意沈意棠和陆毓华结婚?
虽然王刚想搞竞争,但也知道污蔑一个军人家属是卖国贼,这是对军人的侮辱。
而且沈凤琴名义上还是沈意棠的堂姐,堂姐说堂妹的坏话,无论从哪一点来说,这人都没把亲情放在眼里。
一个连自家亲戚都要背刺算计的人,能是啥好东西?
“咱们虽然算不上好人,但是污蔑军人家属的事情可不敢做啊。”王刚当时就抽了皮带,要把王春燕往死里打。
吓得王春燕躲在嫂子黎雪梅身后,哭着求饶,根本不敢出现在她哥面前。
“你小心点吧。”王春燕眼神复杂地看着沈意棠:“我看你那个堂姐,不会死心的。”
话刚说完,王春燕抱着的那箱牛奶粉上,就被放了一个东西。
“这是我在百货大楼里买的万紫千红润肤脂……”沈意棠说:“本来只想送你嫂子的,但是这瓶送给你。”
说着,沈意棠又放了瓶万紫千红润肤脂在牛奶箱子上:“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事,我父母的确是被冤枉的。”
沈意棠知道父母的事情,就像颗定时炸弹似的,一直悬在她的头顶。
但是面对别人的污蔑,她肯定不能当哑巴,必须要解释的:“我父母当年九死一生的回国,就是满腔热血的报效祖国,要为祖国的军工事业贡献出一份力……”
沈意棠说着,眼眶又红了:“但是我父母后来被学生举报,被人害死在为他们平反证明的前夕。”
“王春燕同志,你哥和你嫂子说的是对的。如果我父母真是卖国贼,组织怎么会同意和我陆毓华结婚呢。”
沈意棠也没想到,父母被冤枉污蔑致死的事情,她竟然会在家属院对王春燕第一个说出来。
明明一开始,王春燕还和她哥闹她的婚宴,和他们不对付来着。
但是王刚没有拿着这件事做文章,而且还和妻子黎雪梅一起压制了蠢蠢欲动的王春燕。
让她的名声,现在还好好地保住了。
果然有时候千算万算,真不如命运轻描淡写的一笔。
沈意棠心中感叹。
王春燕脸色却更加涨红了,她没想到自己只是没说沈意棠的坏话,就换来沈意棠的礼物和真心实意的感谢。
这让她第一次感受到了,当个好人是啥样的感觉。
更别说沈意棠这么大方,竟然送她只有百货大楼里才有的万紫千红润肤脂。
她平时都舍不得买呢。
王春燕表情讪讪:“哎呀,我是军人家属,我也该有作为军人家属的觉悟。”
再说了,她哥都差点抽皮带打死她了,她哪里敢做妖啊!
“王春燕同志,你是个好人。”沈意棠热泪盈眶地握住王春燕的肩膀,她本来想握住王春燕的手。
可是王春燕双手抱着一箱牛奶粉,她只能握住对方的肩膀,真心实意的说:“王春燕同志,你让我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让我的心口火热、充满了对你的感动和信任!”
王春燕只感觉‘轰’地一声,整个脸颊都烧起来了。
她烧的脸颊滚烫,脚趾扣地,觉得既尴尬又感动。
没想到,沈意棠竟然觉得她是个好人!
不说人坏话,就能让人感受到春天般的温暖吗?
沈意棠这女人,也太容易被温暖到了吧?
王春燕忍不住想,可是当她对上沈意棠微微泛红的眼圈。
看到她含着泪光的水润双眸时,又忍不住心软下来:“哎呀,没什么。我这人也不是一无是处,我其实还是很善良的……”
“我知道,王春燕同志是个热心善良的好姑娘,也是我在家属院和我并肩作战的好同志!”沈意棠继续夸她,把王春燕往死里夸。
等王春燕抱着一箱牛奶粉回到家里的时候,脑子都还晕乎乎的。
她咋就答应帮沈意棠盯着沈凤琴?
还答应帮沈意棠在沈凤琴那边当卧底了呢?
王春燕感觉自己好像被夸懵了,但是心里好高兴,是咋回事?
再一看沈意棠送的万紫千红润肤脂,她又觉得,自己好像本来就该帮沈意棠的。
谁让她收了沈意棠的礼物呢?
黎雪梅抱着孩子站在旁边,看小姑子脸色一会儿红,一会儿更红的样子,没忍住笑出了声。
这个沈意棠同志,还真是聪明,知道怎么拿捏她的小姑子。
但是聪明的姑娘,却一点儿都不讨人厌,反而很讨人喜欢的。
“行了,别琢磨了。既然答应了沈意棠就好好干,别给你嫂子丢人。”黎雪梅的话刚落,
王春燕就握拳:“我知道了嫂子。”
她刚说完,就看小侄子张大嘴巴,在嫂子黎雪梅怀里到处拱,嘴里还发出小猫儿一样的哼唧声。
“他饿了,我给他泡牛奶粉。”王春燕立马把沈意棠送的万紫千红润肤脂揣进自个儿的荷包里面,然后再洗了手,给侄子泡牛奶粉。
楼下,沈意棠把给嫂子们带的东西都送过去后。
这才给自己倒了杯热水,坐在椅子上发呆。
她在想以后的事情,也在想给父母平反的事情……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陆毓华回家的时候,就看到妻子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发呆。
昏暗的光线中,她眼神忧郁而茫然,那张脸也惨白的没有一丝血色。像个精致的假娃娃,让人一阵心慌。
“啪嗒”一声,屋里的电灯被拉亮。
明亮的灯光瞬间驱散了眼前的昏暗,光芒也照进了沈意棠的眼底。
她回神,见男人大步走到自己身边。
陆毓华低着头,灯光自帽檐斜切而下,映照着他利落干净的侧脸轮廓。
笔挺的军装穿在男人身上,他是典型的眉压眼长相,偏偏眉骨高耸充满了立体感,使他看起来格外冷漠严肃。
可是在对上沈意棠茫然的眼神时,男人紧抿的薄唇微启,避免给妻子过于冷峻严厉的感觉。
“怎么了?”陆毓华坐在沈意棠身边,握着她的手。
察觉妻子的手指有点凉,他皱了皱眉,将妻子的双手拢在了掌心。
男人的体温向来更高,掌心也很暖和。
沈意棠感觉源源不断的暖意,从男人的宽大厚实的掌心传来,连带着自己的身体也跟着变得暖和起来。
她的双眼这才恢复了一丝神采:“今天黎雪梅带着王春燕来给我道歉了……”
沈意棠把刚才发生的事情,一字不漏地告诉了陆毓华。
陆毓华也终于知道妻子在担心什么?
他取下头上的军帽,眼神认真地看着沈意棠:“王刚曾经和我一起去边境执行过任务,护送你的父母回国。”
这事儿陆毓华请示过高层,所以是能告诉沈意棠的。
因为他们都知道,沈意棠一直在想办法为父母平反。
沈意棠愣住,没想到王刚曾经保护过自己的父母。
“为了完成任务,他当时中了枪,差点牺牲在边境。”陆毓华简简单单地一句话,就已经说明当时有多危险了。
王刚这人或许想和他争个高低,想把他比下去。
但在家国大义面前,是立场坚定,并且愿意为之付出生命的。
所以王刚从王春燕嘴里知道了那些事情,第一反应就是抽皮带打死王春燕,也知道沈意棠的父母是被冤枉的。
因为他们都是一样的爱国,也知道沈意棠的父母热爱着祖国,深爱着祖国的每一片土地。
所以才会在困难重重之中,哪怕知道回国可能会被人暗杀,他们也义无反顾的回到了祖国。
眼泪顺着沈意棠的脸颊无声滑落,陆毓华抬手将妻子拥抱进了怀里。
沈意棠闭眼靠在男人结实有力的胸膛上,眼泪打湿了男人身上的军装。
陆毓华揽着妻子的肩膀,克制又隐忍的低头亲了亲妻子的发梢:“小棠,岳父岳母的事情,我们一直没放弃。”
陆毓华嗓音低沉:“那些敌特,我们也会一网打尽。”
“我知道。”沈意棠声音哽咽。
同样作为战斗机研究和军工研究人员,沈意棠当然知道她的父母临死前,是不会后悔自己回国的决定。
可是作为女儿,她心里又怎么会不难受呢?
她也知道在很多年后,祖国会替她的父母平反。
但是她太需要一场胜利了,只有赢,才能让她在这个成分和出身就能压死人的时代挺直脊梁骨。
她需要一场真正的胜利,才能打破这个时代对她的偏见。
这一场世俗意义上的赢,是她在这个时代为自己争夺的话语权!
……
作者有话说:
女主父母的死是伏笔哈,后期会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