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随军 九千字更新

第一卷

去部队家属院的时候, 陆毓华开的是吉普车。

等返回京城大院的时候,陆毓华开的则是从后勤部借来的小货车。

这样方便他们明天搬衣柜和床,去家属院那边!

小货车刚开进院子里, 一直趴在玻璃窗户上观望的沈国庆,立马双眼亮晶晶地从屋里跑出来。

他从来没和姐姐分开这么久,一直在盼着姐姐回来呢。

沈意棠看他身上只穿着件毛衣, 赶紧上前抱住他:“咋不穿厚点?外面冷。”

她把自己的围巾取下来给弟弟围好后, 赶紧拉着沈国庆进了屋。

沈国庆一直呆在烧着炉火的屋子里, 其实一点儿都不冷。

但是被姐姐关心嘛, 这个小少年心里全是温暖和甜蜜。

他抬头, 朝沈意棠打着手语说:“白天他们过来了, 说公安明天要上门给你送感谢信, 让你早点去胡同里, 顺便吃个中午饭。”

沈国庆口中的他们,自然是常三德和林红叶两人。

但这不是刚认回来嘛,沈国庆一时半会儿是没办法开口叫他们爸妈的。

因为在沈国庆心里, 他的爸妈一直都是早已死去的沈清文和翁丽华。

如果不是因为沈家遭难,沈家人也不会告诉沈国庆,他是被收养的真相。

否则在原着剧情里, 沈国庆又怎么会在被亲生父母认回去的情况下, 终其一生都要为沈清文和翁丽华报仇呢?

这是个重感情的孩子。

也正因为这点, 他是没办法那么快就接纳常三德和林红叶的。

沈意棠揉了揉沈国庆的脑袋, 问他今天在家里咋玩的?

沈国庆瞬间变得开心起来,他今天跟着陆老爷子去后海冰场坐冰车去了。

所谓的冰车,其实就是木头做的小马扎。底下焊着冰轮,人拿着两根滑雪棍,在地上一用力。

那冰车‘嗖’地一下滑出去, 特别好玩儿。

还有两人坐和三人坐的冰车,但是老爷子年纪大了,不能玩这些刺激的。就裹着军大衣,坐在旁边和卖冰糖葫芦的大爷唠嗑。

偶尔沈国庆把冰车滑到他跟前,老爷子顺手就买了一串冰糖葫芦递到他手里。

翠红的山楂,裹着晶莹剔透的糖衣,在大冬天冻得冰牙。

可是用力咬下去,又酸又甜;还有种独特的沙冰口感,特别好吃。

沈国庆现在想起来在后海冰场吃过的糖葫芦,嘴里都馋的流口水。

“好玩,姐姐以后也去。”沈国庆盛情邀请着姐姐:“爷爷给了我零花钱,我请姐姐坐冰车,吃糖葫芦。”

“行啊。”沈意棠不是那扫兴的人:“到时候把你姐夫也带上,咱们一起坐冰车玩。”

陆毓华停好车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正好听到沈意棠要带他去后海坐冰车的话。

他脚步顿了顿,冰车这玩意儿,自从他参军后,就再也没坐过了。

可是看沈意棠姐弟都用亮晶晶的期待眼神望着自己,他就下意识点了点头。

太好了,姐夫答应了。

沈国庆特别高兴地和沈意棠比划道:“这样姐夫就能保护你了,还能牵着你的手玩滑冰。”

奉天的冬天也会下雪,那时候沈家还没出事儿。

每年冬天,沈意棠和沈跃华都会带沈国庆去滑冰。

但是沈意棠小时候因为滑冰摔断过腿,后来就特别怕滑冰。

每次都是沈国庆和沈跃华一边滑冰,一边拉着沈意棠坐着的冰车,在冰场里玩儿。

这些美好的回忆,也伴随着沈国庆的话,浮现在了沈意棠的脑海里。

她脸上的笑容也灿烂了不少:“说不定姐姐这次就不怕了。”

“溜冰危险,还是让老四护着你点儿。”陆老爷子笑眯眯地搭话:“老四刚来京城的时候,也特喜欢去冰场滑冰。多少年没看他去后海玩儿了。”

小时候的老四虽然少年老成,但也有少年气。

但是岁数越大,就越严肃越冰冷。

有时候看着表情冷峻严肃的陆毓华,陆老爷子都有种这不是他儿子,这是他爹的错觉。

沈意棠也有点好奇男人溜冰时是啥样子?

她见过陆毓华少年时的照片,简直和现在一样清冷淡漠。

但明天要去常三德家里,所以他们就约好下次有时间,一起去冰场玩儿。

晚上吃过了饭,沈国庆也没找姐姐,而是自己抱着枕头睡觉了。

沈意棠等他睡着后,这才回了房间。

昨晚这间屋子里发生的事情,实在太疯狂、太放纵。

都让沈意棠有点儿不敢进去了,她怕被男人强行按在床上。到时候撩她的浑身难受,她会跟着放纵起来。

她身体真的受不了啊。

沈意棠正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的时候,却见陆毓华从走廊过来。

手里还拿着早上洗干净的床单,经过了一整天的时间,这会儿已经被屋里的温度烘烤干了。

两人沉默一瞬,齐齐往屋里走去。

这时候都洗漱好了,沈意棠却不想上床。

男人垂眸睨她:“睡吧,今晚不动你。”

沈意棠松了口气脱掉外套,只穿着睡衣上床睡觉。

男人依旧睡外面,沈意棠刚盖好被子抬头,就见男人也在脱衣服。

去百货大楼置办结婚用的东西时,沈意棠也给男人买了一套睡衣。

男人此时正好脱光了上衣,袒露出结实的胸膛和腰背。

随着他穿衣的动作,腰背部的肌肉线条也越发明显。

他下半身还穿着军装裤,用金属皮带扣着。

结实漂亮的人鱼线顺着劲瘦漂亮的腰线往下,隐没在了裤腰里。

男人穿好了睡衣,手扣在金属皮带上,正要解开。

忽然抬头,目光莫测的睨着她。

沈意棠慌忙低下头,声音轻轻的说:“穿好了睡衣,就快上来。”

男人淡淡应了声,换睡裤的时候,却转过身背对着沈意棠。

等男人上床后,沈意棠就要关灯。

却被男人按住了手:“还有件事儿没做。”

沈意棠心里紧张:“说好不动我的。”

陆毓华眸光深邃地盯着她,盯得沈意棠浑身燥热,脸颊绯红。

男人嗓音低沉地开口:“手表上发条了吗?”

沈意棠???

她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这个年代的手表很少装有电池,无法自动走表。

所以好多人晚上睡觉前,都要给手表上发条,否则第二天手表就会不走了。

沈意棠赶紧把手表从枕头底下摸了出来,一只大手伸过来,拿过了她手里的表。

“我来。”男人说话时,粗粝的指腹轻轻刮在她的手背上,有些痒。

很快,陆毓华给表上好了发条。

又对着广播里的时间播报,调好了手表上的时间后,这才把表还给了沈意棠。

“谢谢呀。”沈意棠开开心心地拿过来。

她把手表重新塞进枕头下,就关灯睡觉了。

男人看她裹着被子,背对着自己。

在夜色里,只露出一个小脑袋。偶尔她脑袋动一动的时候,还能瞧见她白皙漂亮的后脖颈和耳垂。

陆毓华翻身,长臂一捞,沈意棠后背就贴上了男人滚烫的胸膛。

她浑身一僵。

男人抬手掐着她的下巴,倾身过来吻她。

沈意棠原本还想挣扎,很快就被吻的晕头转向。

人软得往下掉的时候,一只强劲有力的臂膀环住她的腰身,将她搂紧。

这男人简直无师自通,昨晚的亲吻还生疏毫无章法。

今天却灵活地卷着她的舌尖,迫使她启唇,呜咽地接受着男人汹涌滚烫的入侵。

沈意棠脑子发蒙,骗子、大骗子。

说好了不动她,怎么说话不算话。

但是很快,沈意棠就来不及多想了。滚烫的唇压向她的颈侧,逐渐下移,最后含住她的……

沈意棠浑身难受发软,她脸颊绯红的唇,只能被动去承接这份带着进攻性的触感和刺激。

恍惚中,水涨船高,她在夜色里对上一双压抑隐忍的眼眸。

男人抱着她翻了个身,将被子给她盖好,嗓音沙哑:“睡吧。”

沈意棠的手攀在他的肩膀,浑身酥麻发软。

她还能感受到对方的紧绷,手缓缓从肩膀向下,指尖触及男人的胸膛时,被对方一把抓住。

“闭上眼睛睡觉。”陆毓华有些躁动,刚才差点就克制不住。

但到底怕真的让她受伤,于是只能强行压下心里的火气。

沈意棠眉眼带着一丝满足和倦意,刚才这男人用另一种方法来讨好她。

滋味儿很美妙,也让她打开了新世界。

她闭上眼睛的时候,还感觉到一阵神魂颠倒。

“你说,你咋这么会?”沈意棠忍不住嘟囔出声。

她没记错的话,这个时代很多书都被打成了毒草。夫妻之间的事,应该也不能看书学习吧?

陆毓华没说话,却把她压的更紧了。

他虽然寡了这么多年,但是部队那些糙老爷们儿,熄灯以后总有爱说混话的。

听的多了,自然也就懂了。

等男人彻底平复好心情的时候,靠在他怀里的沈意棠早就睡着了。

大概是嫌弃男人像火炉一样热,她还推开了男人,从那炽热的怀里滚到了一边儿。

陆毓华长臂一捞,又把妻子捞回了怀里。

但是察觉她靠着自己在出汗的时候,还是微微松了松怀抱。

可能这样没刚才热,熟睡中沈意棠倒是没再挣扎,而是安安稳稳地睡了一整夜。

直到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她感觉自己神清气爽。

一扭头,就对上男人黑沉深邃的双眸。

沈意棠这才发现,自己紧紧靠着男人,还能察觉到男人身上的变化。

不是吧?

从昨晚一直到现在?他都这样挺着?那得多难受啊?

想起昨晚男人取悦她的举动,沈意棠抿了抿唇,打算也帮一帮他……

等两人的胡来结束,这个早上已经过了一大半了。

沈意棠揉了揉发酸的手腕,打算裹着被子装死,都快十点了,她哪好意思下楼吃饭啊?

现在,熬夜到很晚,睡到下午起床都没什么。

可是在没手机也没wifi的七十年代,本来娱乐设施就少。

大部分人为了省电,都是天黑就关灯睡觉。

因为晚上睡的早,第二天也醒得早。

所以哪怕是寒冷的冬天,大部分人最晚起床时间,也不超过七八点钟。

尤其大院里每天早上七点,高音喇叭就开始放红歌了。真没几个人像他们这样,搞到早上十点多才起床。

陆毓华穿好衣服回头,见沈意棠破罐子破摔的模样,黑沉双眸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起床吧。”男人开口。

“不起。”沈意棠赖床,可是沈国庆已经在门口眼巴巴地望着姐姐了。

沈意棠这才想起来,今天还要去常三德和林红叶家里呢。

她赶紧起床洗漱,看她这兵荒马乱的样子,陆毓华让她别着急。

等会儿他开车送她过去。

与此同时,常三德家里正有人望眼欲穿的等着沈意棠呢。

一大早,陆建华就拉着公安王哥,火急火燎的赶到了常三德家里。

就想在沈意棠出现的第一瞬间,看到对方。

可是谁知道左等右等,这都十点多了,怎么还不见沈意棠过来?

“不会是路上出了啥事儿吧?”陆建华忍不住说:“这天寒地冻的,别给摔着了。”

等在旁边的林红叶也很紧张:“哎呀,要是摔着了,那可怎么办啊?”

冬天摔跤,能在冰地上滑出去好几米,好多人都在冬天摔断了骨头。

要是沈意棠摔了,那沈国庆呢?

林红叶心里特别担心沈国庆。

陆建华心里也特别担心沈意棠,他和神色同样着急的林红叶一对视,两人拔腿就往院子外面跑。

“你们跑啥?”王哥和常三德跟在后头追:“说不定人家里有事儿,来晚了呢。”

王哥的话还没说完,陆建华和林红叶已经跑远了。

他只能停下来,总不能人都走了,没人留下来看家。

常三德则乐呵呵的看着林红叶奔跑在胡同里的身影:“自从孩子丢了后,就没见过她这么活泛的时候。”

说着,常三德还叹了口气:“好在啊,她见到了那孩子,现在终于回魂了。”

公安王哥回头:“啥叫那孩子?那也是你儿子。”说着,王哥双眼一眯:“咋了?你还不想认他?”

“那哪能。”常三德忙说:“虽然孩子听不见,不会说话,可性格却特别好,也特别听话,能有这样的儿子,我求之不得呢。”

王哥点头:“对咯,孩子找回来不容易,也别要求好多了。”

说完,他又话锋一转:“对了,当时孩子丢了,你就没怀疑过你隔壁那个人贩子?”

“上哪儿怀疑去?”常三德提高了声音:“平时看着和善,谁家有事儿都帮忙。孩子丢了,她还帮我照顾老婆。那肉都买来给我老婆吃,你说这么好的人,谁能想到她是人贩子那里去?”

常三德是真没怀疑过对方。

公安见常三德脸上的表情不似作假,也没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立马收起了审问的那一套,乐呵呵地笑着说。

“这次我们所不仅要给沈意棠同志准备感谢信。那些被拐的娃爹妈,也想感谢沈同志呢。”

两人正说着话,就见一辆小货车从胡同另一边开进来,停在了四合院门口。

哟,还有小轿车来这穷酸的胡同里呢?

常三德立马睁大了眼睛看过去,正好看到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从车上下来。

这不是沈意棠是谁?

“终于来了。”常三德赶紧迎上去:“孩儿他姐,你们快进去坐着。”

常三德还把一直装在兜里的烤红薯,塞进了沈国庆手里:“烤红薯还热着,吃点儿暖和暖和。”

哪怕沈国庆戴着手套,烤红薯被塞进他手里的时候,也能感觉到烤红薯有些烫。

他抬头看了眼常三德,常三德咧嘴一笑,又伸手揉了揉他的头:“明知道你听不见,可我还是想和你说说话。”

他说完,又抬头看着沈意棠说:“刚才娃他妈跑去胡同口接你们了,没成想你们从岔路这边开进来。”

常三德说完,又看着站在沈意棠身边的陆毓华。

见对方穿着军装,眉眼冷肃,浑身的气势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军人,立马笑起来:“这位是?”

“我丈夫。”沈意棠笑着给常三德介绍:“他叫陆毓华。”

常三德和陆毓华握手,邀请陆毓华进屋坐,可是陆毓华有事儿要回部队一趟,所以没进去。

只是和沈意棠约好,晚点儿来接她,就开车去了部队。

小货车上还用绳子绑着不少衣柜和家具,看样子是要搬到部队去。

沈意棠还让陆毓华拿着收条儿,去棉花匠那里,把弹好的棉絮拿回去。

陆毓华淡淡应了声。

他办事,沈意棠是放心的。

常三德看两人夫妻关系好,也没忍住笑起来。

沈意棠这男人,一看就是厉害的人物。

沈国庆有这样的姐夫也挺好,至少以后能少吃点苦。

“王公安,你不是给娃他家送表扬信吗?哎,人呢?”常三德有些纳闷的看着胡同口,刚才王公安还在这儿呢,咋一转眼就不见了?

“可能有事,咱们先进去吧。”常三德转眼又笑起来,胡同里住的人多,平时放假的时候容易起些鸡毛蒜皮的小纷争。

就今儿一早,王公安就处理了好几个纷争。

沈意棠牵着沈国庆往四合院里走,常三德用搪瓷缸给两人装了水:“你们先坐,我去胡同口叫娃他娘回来。”

林红叶和陆建华也不知道跑多远了,这会儿还没回来。

等常三德走出去后,屋子里就只剩下沈意棠和沈国庆了。

上次来的时候,还是晚上,也没好好打量过常三德和林红叶住的屋子。

今儿白天一瞧,屋子收拾的比上次还利索。

原本放在墙角的婴儿车被移开了,换成了一个小床板。

上面垫着厚厚的棉被,一看就是给沈国庆准备的新床。

沈国庆坐在凳子上,低头安安静静地吃着烤红薯。

在他的世界里,除了光影,一切都是寂静无声的。只有挨着姐姐的时候,他才会觉得心安。

今天难得天晴,金色的阳光从四合院的天井里照下来。

也照亮了坐在窗户边上的沈国庆,他长得斯文漂亮。长长的睫毛搭下来,一看就是好人家养出来的少年郎。

隔壁邻居瞧见了了,还忍不住感叹:“常三德两口子命真好,就算娃丢了也被养得这么好。”

“看那气质和长相,哪儿像他们常家人啊。”

“呸,你胡说八道啥?”常三德一听就生气:“不是我家孩子,还是你家孩子啊。”

林红叶也不高兴,这孩子丢了刚找回来,任谁听见这样的话,心里都不会舒服。

可是看着沈国庆穿着干净整齐,不像胡同里其他小孩儿那样脏兮兮、调皮捣蛋。

林红叶不得不承认,沈国庆真的被沈家教养得很好。

想到这里,她心中酸涩。

亲生儿子和她生疏,喜欢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不肯亲近她,她心里就像被针扎一样难受。

可是她也知道,这事儿只能怪那该死的人贩子。

如果不是人贩子拐走了她的孩子,她何至于骨肉分离。闹到今天这种母子见面,却彼此生疏,像是陌生人一样的地步?

林红叶抬手擦眼泪,终归也是她亏欠了孩子,以后尽全力补偿这个娃就是了。

而且她还得好好感谢沈家,要不是沈家救了她的娃,她的娃恐怕早就死在了人贩子手里。

常三德看林红叶哭,也在心里叹了口气。

这两口对视一眼,等眼泪擦干后。林红叶深吸一口气,走进屋里的时候,脸上已经挂上了笑。

“久等了吧,刚才我和陆同志担心你们,是不是在来的路上摔倒了。所以跑出去接你们去了!”林红叶脸上带笑,眼圈却有点红:“好在你们坐车来的,也没在路上被冻着。”

林红叶眼神温柔地看着沈国庆,见他爱吃烤红薯,

她又拿着铁钎子去捅烧蜂窝煤的炉子,里面还烤着红薯:“妈再给你拿点儿。”

林红叶烤红薯技术特棒,滚烫的烤红薯香气四溢,外面的皮没焦,里面的芯儿却在流蜜。

光是闻着就觉得香甜可口,吃起来真是特别香,又甜又软糯。

沈意棠手里也被塞了一个,她就坐在长条板凳上,和沈国庆低头吃着烤红薯。

林红叶也搬了板凳坐在两人对面,眼神笑眯眯的看着两人吃着烤红薯。

感觉这个清冷的家里,终于多了丝人气儿。

王公安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温馨的画面。

从屋顶照下来的阳光,更是为这温馨的画面增添了一丝明媚的色彩。

王公安笑眯了眼睛:“沈同志,久等了吧。我刚才去帮隔壁两口子断官司去了,耽误了点时间。”

说着,王公安特别正式的从兜里掏出一封信,双手交给了沈意棠:“沈同志,这是我们所全体人员感谢你为捉拿人贩子,做出了卓越贡献的感谢信。”

“您请收好。”王公安特别严肃。

沈意棠赶紧拿手帕擦干净了手后,也双手接过了那封感谢信。

如果说和陆毓华结婚,是为了改变成分,让她在七十年代拥有了一个家。

那么这封感谢信,则让沈意棠在这个七十年代,找到了一丝归属感。

这是她的荣誉,也是她在这个时代存在、并与这个时代的人们打成一片的证明!

沈意棠特别珍惜这份感谢信,也终于明白,为啥这个时代的人特别看重自身的荣誉了。

因为这份荣誉,证明了他们存在的意义。

“哎,建华呢?”王公安办完了正事儿,这才发现现场没了陆建华的身影。

这小子一大早就跑来叫他,恨不得天亮就看到沈意棠。

结果人家沈同志出现了,陆建华却不见了人影。

“哦,刚才他战友跑来找他。说有人给他送锦旗和感谢信,部队让他赶紧回去。”林红叶忙说。

“这陆同志,也是个年轻有为的好同志啊。听说年纪轻轻就是个军官干部呢。”林红叶对陆建华不太熟,但是经过这几次的相处,也知道了一些事情。

王公安笑着点头:“那小子是不错。”

王公安和陆建华是不打不相识的朋友,自然也知道陆建华暗恋沈意棠的事儿。

他发现沈意棠在他们提起陆建华的时候,态度和平时一样稳定,也没主动提起陆建华。

就在心里想,陆建华这小子情路坎坷啊。

他都头脑发热的扎进去了,人姑娘对他还是平常心,看来这事儿有得磨。

这时候,王公安还不知道沈意棠嫁给了陆建华的小叔,成了陆建华的小婶。

更不知道沈意棠原本是说给陆建华的娃娃亲,但是架不住陆建华父母作妖,让他一见钟情的好姑娘,改嫁给了别人。

但是有一点,王公安却说得不错。

陆建华这小子情路坎坷……

中午吃饭的时候,林红叶盛情邀请王公安留下来一起吃。

可是王公安却说所里有事儿,他得回去。

王公安一走,这屋子里就剩下沈意棠、沈国庆和常三德夫妻了。

林红叶目光温柔的看着沈国庆,还打着手语问,沈国庆喜欢吃啥?

“林姨,你啥时候学会的手语?”沈意棠惊奇。

林红叶不好意思的笑着说:“花钱找人学的,但是我刚学,还比划的不好。”

而且她专门学了问人喜欢吃啥的手语,就是想让沈国庆知道,她这个当妈的在乎他。

哪怕这孩子耳朵听不见,哪怕这孩子不会说话。

但是在她这个当妈的心里,只要孩子能活下来,那就比什么都强!

沈国庆也没想到林红叶竟然会为了他,专门去学手语。

这个年代,可没有特殊学校,懂手语的也不多。

林红叶也是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找到一个会手语的人,跟着对方突击学了两天。

也只能简单的和沈国庆交流,复杂点的手语,林红叶还没学会呢。

沈国庆喜欢吃啥?

他不挑食,啥都吃。

而且因为养父母家做饭的手艺好,无论做啥都好吃,他就更不挑食了。

林红叶得知后,就打算让常三德再去买只烧鸡回来。

不挑食,那就给孩子吃肉。

这个年代肉金贵,大家肚子里都缺油水;所以给孩子吃大块大块的肉,准没错。

那烧鸡的鸡腿,沈国庆一个,沈意棠一个。

林红叶给两人分完了鸡腿,就拿着碗,笑眯眯的看着两人。

沈意棠知道这是林红叶的心意,所以她也没吃鸡腿,而是放在了沈国庆碗里。

沈国庆就不是吃独食的性格,看姐姐不吃,连忙把鸡腿还给姐姐。想了想,又把碗里的鸡腿,夹给了林红叶。

林红叶对他好,他能感受到这份心意。

虽然妈还叫不出口,但是他也愿意回馈林红叶对他的这份好。

林红叶看着碗里的鸡腿,感动得都哭了。

一顿午饭,吃的其实挺沉默的。

因为大家都在学着互相熟悉,学着怎么去相处。

吃过了午饭,林红叶打算带两人去附近的公园玩。

可还没走出四合院,就见一个神色憔悴的中年妇女,用背带背着一个昏睡的小娃娃走到了门口。

“劳烦问一下,沈意棠同志,是住在这里吗?”这个中年妇女说话带着浓重的家乡口音,林红叶一开始都没听懂。

倒是沈意棠听懂了,因为这嫂子的老家挨着她老家不远,口音相近:“嫂子,我就是沈意棠,请问你是?”

沈意棠刚开口,那背着娃娃的嫂子,立马跪下来,要给沈意棠磕头。

吓得沈意棠赶紧冲上去,把这个嫂子从地上扶了起来:“嫂子,你可折煞我了。”

那嫂子还要跪,却发现沈意棠抓住她的双手,她根本跪不下去。

她就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专门来谢你的,要不是你,我娃就被人贩子拐跑了。”

那中年妇女抹着眼泪:“我是带着我娃来找他爸的,谁晓得在火车上打了个盹,娃就不见了。要是丢了娃,我哪有脸去见娃他爸啊!”

这不是打盹,是被人贩子迷晕了的。

哎,又是一个差点丢孩子的可怜人。

林红叶看嫂子哭,自个儿也哭了起来。

周围的邻居都休息在家,听到这边的动静,都跑出来看情况。

知道是为人贩子的事情来的,大家又开始讨论起来。

胡同里出了个人贩子,是大家最近的谈资,无论见谁都要聊两句。

沈意棠看嫂子冻得浑身发抖,于是和林红叶商量着,把嫂子请进屋子里坐坐?

林红叶哪有不答应的?

大家都是苦命人,就该互相帮助。

林红叶知道嫂子还没吃饭,就把剩下的馒头和剩菜都端了出来。

这嫂子哪好意思吃,忙说自己是来道谢,不是来蹭饭的。

她还说自己谢过了沈意棠后,就要去部队找自己的丈夫了。

沈意棠这才知道,这个嫂子的丈夫还是部队的军官。

而且还和陆毓华一个部队的!

“嫂子,你男人叫啥?说不定我男人认识,到时候我们还能带你一起过去。”沈意棠好心开口。

等陆毓华晚上来接她的时候,顺便把这个嫂子一起带走了:“这样也省得你背着孩子,四处奔波了。”

“没事儿,没事儿,我自己过去找他就成。”嫂子忙摆手,还说自己早就买好了票,下午三点就开了。

车费可是一块五,是她攒了好久的钱,可不能随便浪费了。

嫂子拒绝了沈意棠的好心提议,又对着沈意棠千恩万谢后,这才背着娃走了。

林红叶连忙抓了几个馒头,还把中午吃剩的烧鸡给这个嫂子装上了:“嫂子,别客气。”

“你男人上战场保家卫国,我们也该照顾你。”这话说的那嫂子立马淌眼泪,却不好意思说自家男人要离婚。

她这次来,是想找男人问清楚。

她哪点做的不好,要和她离婚的?

但是离婚不光彩,在乡下更是丢人的事情。

所以这个嫂子在沈意棠刚才问她男人姓啥的时候,这嫂子没好意思开口说自己男人叫李家福。

她怕被人看不起。

更怕离婚的事情说出来后,她没脸见人了。

沈意棠看嫂子窘迫,悄悄的往这个嫂子兜里塞了些钱。

这个时代,人人都困难,但是大部分也不愿意见别人过的苦。

在常三德家里吃过晚饭,陆毓华这才开着车过来接沈意棠。

小货车已经还给了部队,于是这天晚上他又开上了吉普车。

周围的邻居见状,心里羡慕的不行。

啥样的人才能一天换两种车来开啊?

常三德丢了的儿子,扒上了这样的人家。

以后说不定连着常三德和林红叶也会鸡犬升天!

也难怪常三德这些年,一直想办法巴结军区大院里的小屁孩儿。

感情是早就想搭上这层关系了啊?

在邻居们小声的闲言碎语中,沈国庆牵着姐姐往外走的时候,林红叶还特别舍不得。

其实她想把沈国庆留在家里睡的,那床都给沈国庆铺好了。

全是新弹的棉花,又厚又暖和。

可是一看沈国庆这么依恋姐姐,那些挽留的话,林红叶就说不出口了。

常三德也发现了这一点,他揽着林红叶的肩膀:“算了,孩子和我还不太熟。等熟了就好了。”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林红叶心窝子难受啊。

她忍着泪,站在门口目送着沈国庆跟着沈意棠上了车。

见车在夜色里开走了,又忍不住跑上去追车。

沈国庆趴在后车座的玻璃上,看着林红叶在夜里里死命追车,眼圈也有点红。

晚上九点多,沈意棠他们回到部队家属院的时候,正好看见乔薇红着眼睛从屋里冲出来。

而白天在胡同里见过的那个嫂子,这会儿正尴尬的抱着孩子站在院子里……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