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忘初心

全一卷

1

就在林冰之还沉浸在对爱人的思念中,有一个人走进她的生活,让她左右为难。

那天下午,美国记者奥马跟她谈得很好,坐在奥马身后的人戴着黑框眼镜一直在看她。他很仰慕大名鼎鼎的着名女作家林冰之,这次正好有机会给奥马当翻译,他有一种削尖脑袋往里钻的感觉。

“林小姐,你好!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翻译洪南周。他英语很好,当然啦,他中文更好。至于我的中文嘛,一点点,只有一点点。”像所有外国人一样,他说着怪腔怪调的中文,好在意思都能听懂。

翻译洪南周扶了扶眼镜,说:“林小姐,你好!你比我想象的还要美!”

“哪里,洪先生客气了。坐吧,咱们坐下慢慢聊。”

冰之落落大方的劲儿,很是吸引人。

她不单单是美丽,她是通透。

洪南周坐在记者和冰之两张沙发之间的一张木椅上,能近距离感觉到冰之的气息。她的玫瑰花裙子上,真的有玫瑰花的味道。

洪南周坐在那儿,有那么一瞬间,他有些走神儿了,他看到她裙子上的玫瑰一点点地凸起,成为立体有形沾着露水的玫瑰花。

那花开在空中,他很想伸手去抓。

当然,他左手压住右手,努力克制住自己。从表面上看,他还是一个认真称职的翻译,有板有眼,一句一句,但他内心却如沸腾的水,激动得难以克制。他拿出白手绢擦额头上的汗,擦了一次,又擦一次。

“怎么?洪先生,你很热吗?不停地流汗。”

奥马又用生硬的塑料中文说话,逗得在场的人全都笑了。

这一笑,紧张情绪有所松动,采访又继续了。

2

眼睛里全是玫瑰,全是水它们原本只有一朵花,静静地呆在那儿,然后有了颜色,有了枝蔓。从平面到立体,以风的速度生长,我的眼睛追不上它。那些带着露水的花啊,长在我心里,长在你身上。它们扑天盖地简直要把整个咖啡馆淹没了眼睛里全是玫瑰全是水玫瑰,玫瑰,我爱你!  ——洪南周

后来他们相熟之后,洪南周把他那天在现场的感觉写成一首诗《玫瑰玫瑰我爱你!》念给冰之听,冰之听后觉得诗好,就随口说了句“真是好诗”洪南周就很高兴。冰之说,“不过我还没说下句呢。”

“你说。”

“不过,这首诗不适合我!”

“怎么讲?”

“简单来说,我是火焰,不是玫瑰。”

“可那天你恰好穿了件玫瑰花的连衣裙,很漂亮啊!”

“那又怎样?写诗要写到人心里去,而不是表面。”

“先生说的极是!”

他这样一说,把两个人都逗笑了。当时他俩是一起在街上散步,谈着诗,散着步,冰之好久没有这种惬意的感觉了。他们走在上海外滩。人群熙攘。清风吹来,冰之冰蓝色的大裙摆裙子伞一样展开,那真是美啊!

“不行了,受不了了!我又要作诗了!”

“你倒挺懂幽默。”

“人是个闷人。不过,见到先生您,不幽默也变幽默了。”

“别老先生、先生地叫我。我该叫你先生才是。”

“哦,这可不敢!你是着名女作家,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你高高在上吾辈当仰视才见。”

听了他的话,冰之倒又“噗嗤”一声笑出声来。“越说越严重了,搞得我像学校里白发的先生。”

说着话,虹莱士照相馆到了。前两天林冰之接受美国记者采访,记者给她拍了照片,但冰之不放心,怕那个马大哈记者拍得不好,就又来拍照片,这次她特意做了头发,定能拍得漂漂亮亮。

洪南周负责拎包,处处殷勤周到。

“只要待在你身边就好。”

他贴在林冰之耳边耳语。林冰之轻轻推开他说,“别这样,好多人看呢。”

洪南周就垂着头说:“是。”

走在远一点的长椅上坐下,远远地看化妆师帮冰之化妆。

冰之在他眼里,怎么着都美,越看越好看。

单人照片拍好之后,摄影师说还有底片,问冰之要不要跟这位先生来张合影。洪南周平时是个慢性子,这下反应极快,一个箭步冲到林冰之坐的椅子后面,摆好姿势,跟冰之来了张合影。

3

“马大哈”的采访上了报纸和周刊,林冰之的照片在上海街头满处飞,这下她名气更大了,而洪南周更加谨小慎微,那种唯唯诺诺的劲儿,林冰之可真不喜欢。

“洪南周,你干嘛老这么唯唯诺诺的?我又不是母老虎,又不吃人?”

洪南周说小心翼翼地说:“仰慕,仰慕。”

“洪南周。”

“嗯?”

“给我背一段莎士比亚吧。”

“想听?”

“想听。”

“想听我就背一段给你听。”

洪南周背莎士比亚的时候,表情自信了一些,语调顿挫,很快进入戏剧感高潮。他英文真好,语调中有那么一种特殊优雅的味道,可不知为何,听着听着,林冰之竟然又湿了眼眶,她想起了她的“小海军”于清华,也曾背诵过这一段,相似的时光,相似的气味,相似的文字,冰之却再也触摸不到他的脸。

“于清华,我想你啊!”

冰之竟情不自禁呼喊出来。书房一片寂静,洪南周更是不敢出声,刚才刚刚捡回的一点自信也没了,好像有个鱼骨头卡住了喉,进退两难。

过了一会儿,洪南周说:

“那个什么,我还是先回去吧!”

“我饿了,你下去给我买碗馄饨。”

“哎!”

支走洪南周,冰之想一个人静静。对于清华的思念,一时刻也没有停止过。眼前这个洪先生,对自己是好,俯首帖耳,说一不二,却无法取代最初那个“他”,初心难忘啊!冰之怀疑自己得了“爱无能”,常在深夜听到于清华那首《战歌》,鼓声咚咚,虚构的生命和真实的生命重合。

《战歌》,那是光,是雷电,是战鼓,那是漫漫长夜之中唯一的亮色。高光过去之后,一切暗淡下来,冰之无法接受一切平庸的东西,包括人。

洪南周走后,林冰之铺开稿纸,又开始奋笔疾书。她整天没日没夜地写作,写作时狂抽烟,吃饭没规律,饥一顿、饱一顿,对身体伤害极大。洪南周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下决心要照顾冰之,帮她养好身体。

身体是写作的本钱。

他自认为了解冰之。他决意从吃字入手,彻底改造冰之,把她变成一个忘记过去的“正常人”。

4

冰之伏案写作,抽了一屋子烟。写了很久,直写得昏天黑地,两眼冒金星,待抬起头来的时候,见窗帘外的天都已经黑了,这才想起洪南周这个人来。叫他去买两碗馄饨,怎么两个钟头过去了,他连影儿都没有,到底去哪儿了?

冰之双手托腮,趴在窗台上等洪南周回来。

终于,门口有了动静,冰之连忙冲过去开门,只见老实巴交的洪南周,手里颤巍巍地端着一碗冒热气的馄饨站在门口,看见冰之开门,连忙说:“快吃,我亲手包的馄饨!”说着话,就拿白瓷勺舀起一只滚烫馄饨往冰之嘴时喂,冰之一躲,那只馄饨从勺中滑落下来,顺着冰之的胸口一路滑落,像一只小精灵,滑了好久才滑到地上。

“哎唷,烫着了吧?”

洪南周连忙拿出小手绢在林冰之胸口擦拭。冰之忙推开他手说:“洪先生,别这样!”

二人进门。关起门来吃馄饨。

“这真是你亲手包的?真好吃!”

“当然是我包的,外面买的哪有这样好吃?”

“这叫泡泡馄饨,在我们家乡那儿是有名的小吃。冰之,你要是喜欢我天天做给你吃。”

“别,你这一个大男人,天天做饭给我吃,真的好吗?”

“那有什么?就这么说定了,你写作,我来做饭。前些日子看你这么饥一顿饱一顿的,我真是心疼。”

“不是活蹦乱跳的吗?放心!我没那么娇气!”

“原本以为你姓林,就是林黛玉,想不到你是薛宝钗啊!”

“黛玉、宝钗我都不是我,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二人吃完馄饨,又开始工作了,起草那篇给报社副刊的文章《论新女性》。有洪先生陪着,工作起来更有效率,但除了工作之外,他的人冰之可喜欢不起来。说不上为什么,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冰之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说的。

洪南周说:“冰之,其实你心里上了一把心锁。”

“心锁?怎么讲?”

“就是你非常爱一个人,但那个人已经离开了,你虽亲眼所见,却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你总觉得他没有死,你在心里给他留了位置。你想着总有一天,他还会回来,你把你的心锁起来,除了于清华,你接受不了任何一个人。问题是,他已经死了!死了!回不来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高,情绪也越来越激动。这是林冰之第一次见他发脾气,声音高起来的时候,有那么一丝尖细,这也让林冰之不喜欢,她喜欢嗓音混厚的男子,即使大声说话,也不破音,如雷如鼓。“小海军”于清华就是那种嗓音,他演讲时声音最漂亮,振臂一呼,万人响应。

林冰之还是不能接受“小海军”的死。

“住口!”林冰之说:“你不能用死这个词,这样会伤害我。洪南周,以后只在咱俩还在一起的时候,请你再也不要再提于清华这个名字。”

“为什么不提?难道我不配?”

“不是配不配的问题。语言有一种奇怪的力量,它杀人于无形。当你提到于清华三个字, 我就像被人用刀子剜心,那个疼啊,你是理解不了的。”

“我理解,我理解。”

“你凭什么理解?”

“因为我也爱你!”

静默了数秒钟,林冰之像是喃喃自语,小声道:“可是……我不爱你。”

“不爱我也没关系,只要你允许我呆在你身边,帮你做做饭,照顾一下你我就心满意足了。”

冰之无话可说,不说行,也不说不行。

5

清晨,洪南周家的闹钟叮铃当啷响起,连邻居家都被吵醒。邻居太太小声嘀咕一句“买油条去”,匆忙擦了把脸就下楼去。那是一幢二层小楼,住着几户人家。

洪南周在楼梯口遇见丁太太。

丁先生在银行工作,生活很有规律。丁太太每天早上准时准点去买豆浆油条。风雨无阻。

“丁太太,早上好!又去买豆浆油条啊?”

“是的呀!你呢?今天怎么起这么早,隔着几道门都听到你家闹钟在响呢!”

“对不起啊,丁太太,吵到你们了。我有个问题想问你啊?”

“你说。”

“我想买只活鸡,去哪家菜市场早好呀?”

“你跟着我走,我待会指给你看!”

他们走出巷子口,丁太太南着东南方向指了指,告诉洪南周:“喏,那边有个莲花大市场,一早什么都有卖的,不要说一只鸡,你就是想买一只老虎,寻一寻恐怕也是寻得到的。”

“丁太太好幽默啊!”

“哪有你大翻译官幽默呀!哪天来家里给我家阿宝补习一下英文吧?他英文是差得来!这孩子一提学习油盐不进的,还请大翻译官多多帮忙呀!”

“好的呀!再会!再会!”

丁太太的话,如天上的毛毛雨,又多又密,如不及时刹车,能从早晨聊到日落偏西。洪南周告别了丁太太,迎着阳光,兴冲冲买鸡去。

洪南周在翻译局工作,作为一个单身汉,一个人生活自由自在,在遇见冰之之前,他只有很少那么几个朋友,还有一些朋友是外国人,更不可能常来常往。他作为一个单身汉,不要说早市,就连上海的大百货商场他都很少去。

男人都不爱逛街,更不要说自由市场。

在丁太太的指导下,他去了东边那个莲花大市场。这一去不要紧,迷上大市场了。心里想着冰之爱吃这,爱吃那,眼睛就亮了许多,红苹果,绿辣椒,紫茄子,五颜六色的蔬菜第一次在他眼里变成了油画,那么可爱,那么美!

“请问这茄子怎么卖啊?还有这桔子?多少钱一斤?”

摊主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像在看一个外星人。

“没买过菜啊?太太叫你来的吧?男人啊,有时是得亲自买买菜。”

“啊?是的,是的!”

买了蔬菜水果,洪南周又去买鸡。那一片卖鸡的摊位让洪南周惊掉下巴,面积太大了,几乎有半个足球场那样大,品种齐全,生的、熟的、大公鸡,大母鸡,全都有,这倒又难为洪南周了,只想给喜欢的女人煮个汤,到这儿却像遇上了人生的大考,眼花缭乱,难以抉择。

“给女朋友熬汤啊?那用这只大母鸡最好。”大婶凑近洪南周的耳朵小声说,“女朋友怀孕了吧?”

“你说什么?”洪南周的脸红了。

“嘿嘿,瞧你脸红的!叫我猜中了吧?”

大婶从鸡笼时抓住一只最大、叫得最凶母鸡,倒提着放在称上称了一下,说:“便宜卖给你啦!早生贵子啊!”

洪南周心想:“这都哪儿跟哪儿呀!”

6

从那以后,洪南周每周给林冰之煮一次鸡汤,搞得冰之边喝鸡汤边写文,说:“我这写来写去,都快写成鸡汤文了。”

“鸡汤文有什么不好?大补嘛!”

“过来让我看看,你看你这脸色红润许多,还是大婶说得对,吃鸡大补。”

洪南周现在每天忙完公事之后,就拎着公事包来冰之这里,动手做饭给冰之吃。

冰之对他谈不上喜欢,也不讨厌。他做饭,她就吃。饭后他还洗碗,帮她把家时收拾得干干净净。晚饭后,他俩也会聊会儿天,对对诗,气氛十分融洽。

她说:“南风知我意。”

他说:“吹梦到西洲。”

“这是《西洲曲》。”

他们相视一笑,那种默契的感觉只有相同分量的人才会有。

冰之说:“又来!”

“江天一色无纤尘,”

他接:“皎皎空中孤月轮。”

她又出题:“浩断虹霁雨,”

“净秋空,山染修眉新绿。”

珠联璧合,答得漂亮。

就这样,他们一直保持好友关系,对诗作画,却不越雷池一步。

“心锁。”每当洪南周想要靠近冰之,冰之都会提到“心锁”这个词。于清华,我忘不了他啊!

“没关系,我有的是时间。我等你!”

9月,林冰之完成一部长篇小说写作,交稿之后,洪南周说他正好也有几天假期,想陪冰之一起出去走走。洪南周想起了河北正定。那里有一座宋代建起的寺庙兴隆寺,洪南周说想去看看,问林冰之想不想一起去。

“好啊!想去!”

“我就知道林冰之是爽快人!”

洪南周对这次旅行十分看中,心想,能不能追上林冰之,就看这趟正定之行了。好久没有坐火车旅行,冰之显得很兴奋,一路上不停说话,不停抽烟。车窗外是快速掠过的风景,像梦境中的电影,一刻不停息。

“冰之,你以前真演过电影?”

“嗯,试过镜。”

“你这么漂亮,哪个导演没用你,真是瞎了他的眼。”

“我真有那么漂亮吗?自己都不敢相信,跟谁比,阮玲玉?邱柳寂?”

“比她们都漂亮,你是知性美,那些靠脸蛋的女明星根本比不上你。”

“这么说,就是我脸蛋不漂亮喽?”

“矫情!”

洪南周伸手轻轻拍了一下林冰之的脸说:“你真漂亮!”他突然出奇不意地说:“冰之,咱们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