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奔跑的人

全一卷

1

弟弟小石头是母亲一人带大的,身子有点弱。有天母亲偶然说起,说山里有种草药叫仙草,对小石头的身体好,并拿来样本给冰之看。冰之幼时对草药有些研究,一看便知,并暗自下定决心,要去山间采药,给弟弟治病。

弟弟比她小12岁。弟弟的生父俞九葵在林冰之记忆里已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只记得他戏唱得好,人长得俊俏,水袖舞起来,宛若仙人。

在弟弟6岁那年,俞九葵悄然离开,再也没有回来过。传说他是上山打游击去了。冰之无法想象,俞九葵孱弱纤细的身子骨,是如何打游击的?她近日要独自上山菜草药,幻想着能遇见当上游击队员的俞九葵。

如果遇见俞九葵,她要告诉他什么?在怎样的情景下跟他说话,是白天还是黑夜,雨天还是晴天?各种幻想纷至沓来。

“喂,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

一个面色黝黑的扛枪者站在山头高处,说。

“我是小石头的姐姐,我的弟弟叫小石头!”“小石头”、“小石头”、“小石头”——山谷里出现回声,再抬头时,那个叫俞九葵的男人已经不见了。

这个梦境在夜里经常出现,一次一次,反复重叠,冰之不知道这个梦意味着什么。母亲的坏脾气也许就源于这个叫俞九葵的男人的消失,孩子才六岁,爹忽然消失不见,哪个当娘的心里能好受。

小石头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吃得很少。夜里整夜整夜地咳嗽。白天通常一个人玩“小马”,两匹“小马”一白一红,都是木头做是,是林冰之从上海给弟弟带回来的礼物。没想到他对这礼物一见钟情,仿佛是前世的渊源。

小马一个叫小七,一个叫小白。拿在手里对打,口中念念有词。有一回,冰之听到两匹小马激战正酣的时候,小石头用另一个嗓音高喊“俞九葵来啦”,两匹小马立刻瘫倒在地,再也不敢发出声响。

“弟弟,俞九葵是谁?”

“俞九葵就是俞九葵呗!”

“他是大英雄吗?”

“他可厉害啦!”

冰之摸摸弟弟的头,说,大英雄好啊,小石头长大了也要当大英雄。小石头当真了,很认真地点点头,嗯。

进山的路崎岖难走。

冰之为采草药天不亮就出了门,她背了当地人进山采药常背的竹篓。自从她有了打算靠写作成名的念头,她每回出门除去带上水壶、干粮等必备品外,还随身带着个小本子,记录见闻和随想。

写作的路很长,但都是从眼前的一山一石开始的。林冰之此次回湖南,内心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写作,写什么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但就是想写。昨夜,想写作的“魔症”又早出来,在黑暗的房间里舞来舞去,他穿着暗绿色的丝质衣服,袖管很松,也很长。无风也能舞。

她似乎能预感到自己的未来。常在后半夜苦思冥想后,把自己的想法写下来。她坚信自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一个风一样的女子,火一样的女子。一束焰火。

2

冰之没有跟母亲商量,天不亮就出门。待到母亲醒来,洗漱完毕,小红做好早饭,来喊冰之娘吃饭。

“夫人,吃早饭啦!”小红敲敲门,在门外喊。

“小石头起床了吗?”冰之娘问。

“起啦起啦!”

“小姐起来了吗?”

“还没呢!我去看看!”说罢,小红一溜烟儿地跑走了。

冰之娘到饭厅,看到已经摆放好的早饭:有用小碗盛着的鱼肉青菜米线,有红糖炸糕和煮鸡蛋。小红这个人,虽然嗓门大了些,有些咋咋呼呼,但做事还是麻利的。

冰之娘坐在窗边的座位上,等孩子们来吃饭。院子里的花花草草已经蔫了,她就想等吃完早饭,要把院子收拾一下。她拿起桌上的茶杯刚喝了第一口,就听小红大呼小叫地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不好啦!小姐不见啦!”

“怎么回事啊?”

“一大早被子叠得好好的,人却不见了!我怀疑她是离家出走啦!”

林之娘茶喝到一半,手停在半空中,仿佛冻住了。一个可怕的想法从她心底升起,但她强忍住这个念头,故作镇定跟小红说了点别的。

“别瞎说,冰之又不是小孩子,不可能丢的。她可能起了个大早,想到附近转转,没事的!”

“夫人,你不是说让我看好她吗?”

“看什么看,自己家里人,不能用‘看’这个字,要用‘照料’,懂吗,小红?”

“是,夫人。但……你不是让我看好她么?”

“唉,又来了!你下去吧,把小石头带过来跟我一起吃早饭。”

“是,夫人!”

这一大早就听到不好的消息,林之娘感到头疼。她看得出女儿在上海是受到情感打击,自己无法消化,这才连滚带爬地溜回湖南老家疗伤。

“林冰之,我的女儿,她不会想不开吧?”

这个念头比刚才那个念头更可怕。刚才想到的是“落花洞女”。湘西地邪,常有奇怪的事发生。母亲担心冰之独自一人进山,是去山洞,如果这个判断是真的,那冰之有可能成为第二个青莲。

她年轻的时候,在学校教书,校长的女儿顾青莲就是“落花洞女”,上山回来之后,竟然不吃不喝,活活把自己饿死。死状惨烈,她至今记忆犹新。果然,直到天黑冰之也没回来,此时的冰之娘内心已下结论,落花洞女,没跑了。

冰之娘坐在黑暗的屋子里,越想越害怕,眼前浮现出各种奇怪的鬼影。赶尸,蛊毒,落花洞女,传说中的湘西怪事桩桩件件幻化成真,浮现眼前。

“谁?”

“是我!”小红站在暗影里,轻声说。

“夫人你怎么了?”

“冰之怕是不好了!”

“小姐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上海那是怎样的城市啊,小姐在那儿都能混得开,别说再咱这区区小地方啦!”

冰之娘一听这话,立刻发起火来,她也是邪火没处发,全冲着小红来了。“小红,我知道你一直瞧不上咱们这个小地方,你眼光远,眼光大,一心想去大城市,想去上海。问题是你喜欢上海,上海喜不喜欢你?你一个小丫头,你算老几?”

小红被夫人劈头盖脸骂了一顿,也不敢作声,低头垂首退了出去,心里恨恨地说,“哼,早晚有一天,我要去上海!”

3

在“一夜未归”这件事上,冰之并没有想跟母亲作对,她是身不由已,上山采药中了土匪的圈套,被两个小鬼捉住,捆住手脚,戴上头套,装进麻袋,被人放在马背上驮着,秘密运往一个山洞。

“搂草打兔子,捉了个活的!”

“轻点轻点,是老子要的压寨夫人么?”

“看样子像个女学生,长得挺漂亮的。”

“快快松绑,让老子瞧瞧新娘子!”

于是,就有人来给林冰之松绑。林冰之穿了粉色的上衣,下面是白色百褶裙,罩住里面的黑裤子,早上出门的时候无意间这样配,倒是暗合了“新娘子”这个词。冰之一开始很害怕,到真的进到山洞里,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她反倒坦然了。她决定以恶治恶,来个厉害的,看这帮土匪怎么说。

小土匪过来,“嗖”地一下摘掉她的黑布眼罩,手法之快,快如闪电。哄笑声随之响起,还有鼓掌的,真像在学校大礼堂做演讲,人未到掌声先起。

这里可不是学校,这里是土匪窝。湘西闹土匪闹凶,一般小姑娘听到“土匪”二字都吓得脸无人色,连哭都不会了,只有闭上眼装死,林冰之才不呢,她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狠狠盯着高高在上坐在高台阶上的“大王”。

“唷,小姑娘,胆还挺大!”

“你叫什么呀?”大王问。

林冰之不回答,继续盯着他看。

大王说:“你老看我干什么呀?你不会是个哑巴吧?”

林冰之还是一动不动地盯着“大王”,也不出声,就那么盯着看,看得人直发毛。四周寂静无声,刚才乌秧秧围着的那群小毛贼,就好像水蒸气蒸发了一样,悄无声息,人影也变得虚淡,像皮影戏里的幻影,说是人在动,其实不过是那些影子在动。

“林冰之!”

“大头!”

台上台上二人同时认出了对方,叫着对方名字往前走,周围的人全都看傻了,难道说抓错人啦?大王不会用枪子崩了我们吧?

二人越走越近,众人越看越邪乎。他俩这是要干什么啊?难道是要开场唱大戏?

还真是唱大戏。二人走近之后,就肩搭着肩,摆着架势原地绕圈子。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快看成斗鸡眼了。

真的是你呀,林冰之?

真的是你呀,大头胡一飞!

啊哈哈!真是冤家路窄。小时候我绑过你一回,因为你会背唐诗,我把你给放了。这回又是你!怎么又是你?听说你不是去上海读洋学堂了吗?怎么会出现在山里?

说来话长了,我弟弟身体不好,出来给他采草药。

“草药?什么药?”

“仙草。”

“仙草?我们山头上就有,我明天找人去采。啊哈哈!不管怎么说,见到你真高兴!”

“不绑我当压寨夫人啦?”

“我哪敢。待会儿戏班子来唱戏,不知你是否雅兴,陪我看一段傩戏?”

“岂止有雅兴,我还会唱呢?”

“你?要不你也来一段?”

“噢,不不,我只会一点点。还是陪你一起看戏吧!”

“好!来人,上茶!锣鼓点敲起来!”

傩戏演员们迈着小碎步飞快进入。

大王胡一飞把巴掌拍得山响。林冰之坐在大王旁边,边磕瓜子边叫好,心想,这哪儿是被绑架啊,这简直是在开联欢会嘛。后来,胡一飞拉起一支队伍投身革命,跟共产党一起打鬼子,当然,这是几年以后的事情了。

4

冰之毫发无损地回到家,母亲抱住她嚎啕大哭。

小红在一旁说道:“人都回来了,夫人您还哭什么啊?”母亲说:“我在哭我自己。”

冰之知道母亲这一回又想多了,全家就她这么一个大闺女,全家人都指望她呢,她要是凭空一消失,母亲的希望全都破灭了。弟弟太小,才八岁,身体还有病,要说家里的顶梁柱,也就她林冰之一个人了。母亲嘴上不说,心里一定盼望着有一天,女儿能往家里领回一个好女婿来…… 一想到这儿,“许秋白”三个字再次溜进冰之脑海,冰之就又难过起来。

吃饭的时候,母亲又再三追问土匪的事。

“土匪头子的山洞?哎呀!那太危险了!”

“是呀!巧合!我上山采药,谁知遇上他们!出门没看黄历,倒霉!”

“他们没打你吧?”

“没有。”

“他们没骂你吧?”

“没有。”

“那你们干什么啦?”

“唱戏,听戏,可好玩啦!”

“瞧这孩子没心没肺的!小时候就被土匪抓去过一回,这又被弄去一回,还是同一个山大王,我说冰之啊,你的经历太传奇,都可以写成书了!”

“妈,文学系就是教人怎样写书的,将来啊,我要写好多好多书,我要成为一名作家,让天下人都知道我的名字。”

母亲说:“那条路不好走,女孩子还是早早嫁人的好!我还是那句话:结婚的事要趁早!”

谈起婚事,冰之一直回避,不想跟母亲多聊这个话题。她心的很大,这次去了上海,心就更大。她的老师许秋白去过苏联,带回来更大、更新鲜的概念——革命。

革命。对古中国来说,这是一个新词。在我们五千年灿烂文化里,充满着温和中庸的儒家文化,“革命”这样暴烈、决绝的词,字典里没有。革命意味着什么呢?革命意味着放弃旧我,和过去的一切决裂。文人可以成为一个战士,少东家可以成为一个革命者,教书匠也可以成为一个连长。他们都是有信仰的人。

“建立一个新社会,建立一个新中国,人人有书读,人人有饭吃。”许秋白他们演讲,每回都会讲到这句话。鼓舞人心。

林冰之为这样的演讲着迷。新社会的光环笼罩着演讲者,他所有的词汇都是那么新鲜,富有情感,富有煽动力,他讲的道理如小锤钉钉,叮当作响。如大磁铁吸引小磁铁,吸引力满满的。

久而久之,你会和他一起呼吸,一起思想,你和他们有着同样的身手作派,同样的语言风格,同样办事效率,同样的情怀,同样的维度。

久而久之,你已不再感到新鲜,因为你已融入到他们中间,变成了和他们同样质地的人。他们称之为有信仰的人。

午夜,林冰之坐在灯下整理笔记。她喜欢这样寂静的午夜,弟弟和娘都已安然睡去,小院里偶尔传来弟弟梦呓的呀呀声,还有母亲轻微的鼾声。林冰之写到一半时,也会披衣起身到小院里走走。软鞋轻步,绸衣发出倏倏的声响,小院里繁花开满,星光浮动,林冰之感觉自己来到另一个世界。

“未来会是怎样的?”

“许先生他们口中描绘的新世界真的存在吗?”

“我怎样才能进入其中,成为一个有信仰的人?”

冰之披衣站在繁花之间,想到未来,想到写作,她感觉自己身轻如燕。她试着伸展开双臂,感觉耳畔有风,那种快要飞起来的感觉瞬间充盈全身。

后来,冰之回想起来,她长长的一生奔跑如飞,一路奋斗过来,起点都源于湖南老家小院里的那次“起飞”。

张开双臂,飞向天空。

林冰之受到这个意象的启发,她决定到北京去发展,换个地方看看,湖南人相信风水,冰之娘最信,她常常说起校长的女儿顾青莲,年纪轻轻活活把自己饿死了,所谓“落花洞女”那只是一种传说,母亲说,其实就是风水不对,换个风水就好了。

5

火车向着北方轰隆隆地开去,冰之再一次不告而别,她决定去北平闯闯。在上海大学读书的时候,她曾经往北平的一家《晨报》投稿,没想到半个月之后竟然收到《晨报》副刊编辑于清华的回复,他说稿子写得很好,看得出来你很有写作才华,可惜稿子太长了,考虑到副刊版面有限,这篇散文就不采用了。

稿子虽然没能发表,但她倒了交了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他对文学热爱的程度绝不亚于冰之,他是那么热情、单纯又直爽,有时洋洋洒洒写来几页纸的书信,信的内容倒比稿件还长。

当一个人不计成本地热爱一件事,吃饭也想,走路也想,醒着想睡着了也想,上天入地他都在想一件事,且他真有才华,那他一定能成。于清华热爱并且着迷的的那件事就叫“文学”。

火车没日没夜地在田野上飞奔,一个全新的、冰之从未见过的世界即将展开。“文学”,多么神秘美好的字眼儿!如果能在报纸上发表一篇文章,就是立刻就死了,也值了。

她要去见一个帅哥。

这个帅哥目前正站在火车站台上,伸长脖子等待火车的到来。北方的春天,晨雾微起,清露微凉,来接站的人有的还穿着厚厚的冬衣,而他却穿起了轻薄的单衣,穿着深蓝色海军学员制服,戴着海军帽。

这人正是在冰之信中常常出现的青年诗人于清华。

列车进站。站台上骚动起来,人们纷纷伸长脖子朝列车来的方向张望,想第一眼寻到自己的亲人。于清华倒是不急,他双手抱在胸前,像看热闹似地看潮水一般涌动的人群。

他们通过很多封信。

他对这个即将出现在他生活中的女子充满期待。

没想到故事是这样开始的:有个穿豆绿色呢大衣、头戴淡紫色贝雷帽的女子,突然出现在他身后,就好像从天而降一样。上帝把她降临在你的身后,然后她伸出纤纤玉手在你的肩上一拍,整个故事就活了起来。

“嗨!你是小海军吧?”

“你是林冰之?”

“正是!”

“你是怎么下车的?我完全没有看见!”

“嘻嘻,本小姐练过功夫的,隐身功!”

俏皮话迅速拉近了二人的距离,他俩都有种似曾相识、好像在哪儿见过你的感觉。林冰之把皮箱交给小海军,两人说着话随着人流往车站外面走。

小海军觉得,新来的这个文艺女青年真真是好,是他喜欢的类型,头发是他喜欢的式样,额前大|波浪,半长,像好莱坞明星一样精致的发型。长呢大衣,又是他喜欢的。修身,挺阔,走起路来很带感。贝雷帽又是他喜欢的一项,浅紫色贝雷帽,洋气又温存。

“你真的练过功夫吗?”他问。

“那当然,我是李闯王的后代!”她回答得底气十足。

“吹!又吹牛!”

“传说,这只是个传说。”

两人站在车站出口外,脸对脸看了一下,一起笑了起来。

“先生!小姐!坐车吗?”

人力车夫一路呼吃带喘地抢到他们面前,脚跟点地,来了个急刹车。

小海军大手一挥,好像很懂行的样子,拦下这辆车,把林冰之的大箱子放上去,又小心翼翼扶林冰之上车,好像她是一枚易碎的鸡蛋。

冰之说:“你那么小心干嘛呀!我又不是一碰就碎。你也快上来呀!咱们赶紧走,太阳都快下山啦!”

小海军上前拍拍车夫的肩膀说:“兄弟!开动吧!”

车夫一声“好嘞!”奔跑起来,快如动兔。车夫拉着洋车在前面跑,于清华在车后面跟着跑。“反正我每天都得跑步,跑几千米,没问题!”

这车夫拉人,后面有人跟着跑,还真成了当天的北平一景,这一景还被多事的记者拍下,成了当天报纸市民天地里的一条杂谈。

6

《奔跑的人》是林冰之从湖南老家到北平后,所写的第一个短篇小说,故事的原形写的就是“小海军”于海洋。海洋是福建人,他年纪不大,比林冰之来还要小一岁,却是一个经历特别丰富的人。

冰之每次跟海洋聊天,就跟上课似地,每回都是托着下巴仰脸听他讲。

于海洋是福建人,对文学抱有“火焰山”一般的热情。“火焰山”是他的原话,林冰之当时听的时候,就用小本记录下来。后来写《奔跑的人》,“火焰山”的感觉一下子冒出来,冰之坐在灯下咬着铅笔头写初识于海洋的感觉,混身一下子开始发热,呼呼冒起汗来。

“什么也没落下,就落下这身衣服。”

小海军穿着她的海军学员服,神采奕奕出现在冰之面前。冰之特别喜欢小海军的眼睛,明亮,干净,没有一丝杂志。

她请他坐下来,给他倒了杯白开水。“没茶啊,只有白开水。”

“白开水好啊!我爱白开水!”

“呵呵!真是写诗的人呐,什么都用我爱开头!”

“我的梦想是当个诗人,云游世界!”

“诗人就爱用云游、流浪这样的词,显得有诗意是吧?”

冰之说完又笑了,用小女孩一样的神情看着于清华。

“哥!让我来穿穿你的海军服好么?”

冰之虽比海洋还大一岁,但有些顽皮地,她愿意管他叫“哥”,或者叫他“小海军”,反而很少叫他的大名“于海洋”。她试穿了他的衣服,还说要戴他的帽子,一身军装穿戴整齐,帽子好好地扣在头上,一转身一亮相,叫一声“哥”,好一个女兵小海军,舞台上人物一般,又俊俏又漂亮,英姿飒爽。

“好!”

“又不是唱戏,叫什么好呀!”

“冰之,你才应该被叫作‘小海军’,多英武、多可爱啊!”

房间里又没有镜子,冰之看不见自己穿军装的样子,只好穿着海军服在屋子里转圈,转了一圈又一圈,直到海洋伸手拉她,这才停下来。

“哥!”

“冰之!”

他拉她,拉得用力过猛,竟一下子拉进他怀里。冰之叫了一声“哥”,海洋叫了一声“冰之”,这轻轻一叫让两个人的脸都红了,然后迅速分开,分开后脸还是红,红得像苹果。

7

海军服勾起了于海洋对海军军校的回忆。

于海洋是福建福州人,他生于戏剧世家,刚出生一睁眼,就看见许多唱戏的脸谱,红的脸白的脸黑的脸,咿咿呀呀,声声悦耳。他父亲是个老班主,会写戏,会编戏文,同时还能上台表演。他是全能型艺人,领着一个大戏班子走南闯北,赚钱养家。

于海洋有四个弟弟,一个妹妹,他是家里的老大,父亲很重视教育,五岁就把他送进私塾读书。书读得断断续续,因为学费太贵,家里有时经济困难,就让于海洋辍学一段,等经济状况好转了就再送他去上学。15岁那年,父亲把他送进一家金银首饰铺当学徒,这样不仅解决了吃饭问题,还能学一门手艺。

1920年春天,于海洋来到上海,寻找发展机会,几个月之后,恰好有天津大沽口海军学院来招学员,于海洋很兴奋,他拔开众人冲上去第一个报了名,“我要当海军!”

海军学员生活在于海洋嘴里永远充满诗意。

冬日清晨,天刚蒙蒙亮,连早起的鸟儿还没起,学员们已经开始整装待发出早操了。

听那急促的起床号,是于海洋一天最为盼望的事。他总是在军号声响起之前,提前一刻钟醒来,他有洗冷水澡的习惯,不为别的,只为锻炼意志。长官说,军人要有钢铁般的意志。

北方的冬天,洗冷水澡是一件很残酷的事。宿舍里烧有炭火,很暖和,但当你拿了脸盆走在去盥洗室的路上,你一下子感觉到了寒意。盥洗室更冷,滴水成冰,有时水龙头都冷住了,需要用拳头使劲砸两下,方能出水。

海军学员全部都是男生,只需要穿着四角裤头蹿进蹿进出即可。于海军在上海时就学会了洗冷水澡,这还是一个师傅教给他的。他刚到上海的时候酒精过敏,师傅说,我教你一招,你学我,每天洗个冷水澡就好了。

这一招果然管用,于海洋现在身体棒棒的,壮得像头牛。

他经常擂着自己健壮的胸脯对冰之说:“这都是洗冷水澡洗出来的!”

他还在回忆军校生活,冰之坐在一旁听他说话,绘声绘色,有时还拿出小本子来记,为写《奔跑的人》做准备。林冰之的第一个短篇小说《奔跑的人》是她的立腕之作,这篇文章的发表使文坛注意到了她,一个小短篇,一个奔跑的人,一切都来源于生活,一切都来源于身边的人。

冷水浇上去,会有轻微的滋啦啦的声响,然后会冒起类似于干冰一样的白色烟雾,于海洋每天早晨都是从冷水澡开始的,冷还是冷,他一边用毛巾蘸着冷水往身上擦,一边给自己鼓劲儿,嘴里先是发出“咝咝”的声响,然后他开始唱歌,唱小调,唱军歌,“一二三四——啊嘿!”在别的同学还没睡醒之前,他已经一个人出了一遍早操。

“一定要建功立业!一定要出人头地!”

于海洋总是第一个冲出宿舍,站在出早操的队伍里,心怀梦想。“建功立业”、“出人头地”,“建功立业”、“出人头地”,别人喊的是“一二三四”,他喊的是“建功立业”、“出人头地”,心里有这种蓬勃的的想法在顶着,跑步不觉得累,行军不觉得远,步枪射击一遍又一遍瞄准,也不觉得枯燥,只觉得天蓝,只觉得风高。

于海洋是个天生的诗人。

刚入军校的时候,天天打靶。于海洋问教官,咱们不是海军吗,为什么还要像陆军一样天天打靶?

教官用脚踢了踢他的屁股蛋子,说,趴好了啊!让你瞄准你就瞄准,哪那么多为什么啊?

于海洋又问,教官教官,那这瞄准得瞄多久才算个完啊?

教官说,完你个球呀!不打仗,白馒头白吃着,就瞄瞄准你还不满足。仗真的打起来,脑袋都得搬家,知足吧你!

于是,于海洋就很知足。他是天生的诗人,从瞄准镜里看世界,也能看出个诗意来。有时他偷瞄天,看天空中流云飞转,日升月落,他耳边响起了家乡古老的戏词,他趴在那里打靶,头脑里画面就很穿越。

他想起了童年时,戏班子里的人在后台扮戏,有人在往眼皮子上描金,画出一个孙悟空,旁边还摆着金箍棒。金箍棒,美猴王。童年时的他,多么渴望它!

有一天,趁人不注意,于海洋终于偷走了后台的那根金箍棒,把它藏到树洞里。演员上台时抓了个空,只好翻着跟斗上场,场面一度混乱。没有人知道是谁拿走了金箍棒。父亲一直用怀疑的眼光看着小洋洋,却始终没有发问,等着他来自首。

藏在树洞里的金箍棒他只拿出来玩过一次。

独自承担压力。索然无味。

只玩了一小会儿,他就又把那个想象中威力无比的棍棍藏回到榕树洞里。无人再理,自生自灭。小小的他很后悔把这根致使的武器偷出来,其实它并不太好玩,也就是一根空心木头而已。

童年的于海洋躺在大榕树上,头枕着自己的手臂,望着湛蓝的天空发呆。他想,长大后会有许多属于自己的“金箍棒”吗?未来又在哪里……

8

“好啦!你现在有自己的金箍棒啦!”

“你是指文学?”

“是啊!你现在在《京报》副刊《民众文艺周刊》当编辑,有文学做武器,还不是金箍棒所向披靡啊!”

“冰之,我的梦想是将来一起创办一个属于咱们自己的文学刊物。咱们起组织一帮志同道合的朋友,写诗,写小说,出版刊物,互相切磋,要建立一个我梦想中的文学天堂,以文会有,天下大同。”

林冰之在旁啪啪啪鼓起掌来。“讲得太好啦!”

他们有无数次这样的散步。林冰之刚到北平时,住在西单辟才胡同,离于清华住的地方不远。于清华每天下午忙完了工作,就来找林冰之,两人一起步行去吃饭。胡同里的面馆、包子铺是他俩常去的地方。林冰之最爱吃包子,于清华就给她起了个外号“小包子”。

“小包子”和“小海军”吃完包子出来,就像两个兴奋的卡通人,在街上一蹦一跳地走。

街上是灰蓝的屋宇和铅灰色的行人,人力车跑起来嗖嗖的。天边云已镶上玫瑰色的金边,打扮完毕,只等落山。远山如黛,空气清新,所有人都急匆匆的,赶往他们想去的地方。

“哎,小包子,等我将来有钱了,我请你吃20个包子怎么样?”

“就20个包子?沏!”

“噢,再外加5个茶叶蛋。”

“哎!小海军,你就这点出息?”

“那你要怎样?”

“你的理想要大,再大!”林冰之用手比划着说:

“等我有了钱,我要先办它十本文学刊物,再办十所民办小学校。我现在住的辟才胡同,就是中国第一所小学的诞生地,后来我才知道的,一知道我就好激动。我妈是小学老师,我从小跟着妈妈去教书,对校园的环境有种莫名的亲近。我要办学校!我要吃包子!”

“那不还是吃包子嘛!”于清华跟她逗。

“是吃学校食堂的包子。”林冰之扭过头来说。

“对!到时咱们找人写首校歌,就叫《包子之歌》。”

两个年轻人唱着啦啦啦的歌曲,漫无目的穷开心。天色已晚,煤气路灯在玻璃罩子里亮了起来,黄灿灿的光晕,虽不是很亮,但他们看得清彼此的脸:朝气蓬勃的面孔还有亮晶晶的眼睛,于是,他们就相视一笑,手捥手向前走了。